環境局9月8日在面簿貼文總結過去一周的情況時說,自上個星期開始執法以來,執法人員在全國110座小販中心,平均每天發出650次口頭警告。這些食客經提醒後都會清理桌面,只有一人因為不聽勸告,拒絕歸還還有剩餘飲料的杯子而接獲書面警告。
不過環境局澄清,食客只須要清理桌子、歸還托盤和扔掉用過的紙巾等,不用擦桌子。擦拭和消毒桌面的工作會有清潔工人負責。對新條例不清楚的公眾可以上網查看詳情。
9月1日起,食客在小販中心用餐後都必須自行歸還托盤和餐具,也不能留下紙巾、菜渣、吸管和飲料包裝等垃圾。遇到沒有遵守條例的食客,執法人員會先給予勸告,若對方不聽勸才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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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犯者會接獲書面警告,第二次違例就得繳付300元銷案罰款,第三次則可能被控上庭。一旦上庭,刑罰將與亂丟垃圾相同,根據環境公共衛生法令,亂丟垃圾第一次被治罪可罰款最高2000元。
在紐頓小販中心當清潔工的陳美蘭說,以前碰過一些不合作的顧客,老是不肯把用過的紙巾扔掉,這些人現在知道政府開始罰款了就會比較主動清理桌子。但是過去幾天,還是有人吃飯後沒有清理桌子,趁執法人員不在、沒人注意時離開。
自行清理桌麵條例接下來也將適用於咖啡店和食閣。當局早前宣布,11月1日至12月31日過渡期間不會對公眾開罰,執法行動明年1月1日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