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1日訊)電召車司機花34元買萬字票中頭獎,豈料樂極生悲不慎遺失票根,2萬7000元獎金恐成泡影。
大嘆獎金付諸東流的鐘先生(52歲,電召車司機)告訴《新明日報》,本月8日傍晚5時38分,他在牛車水必麒麟街一家投注站共花了34元(約102令吉)下注。
「我經過時發現投注站外沒有人潮,又恰好抬頭看到門牌,才靈感大發買了『0149』這組數字。」

鍾先生花34元(約102令吉)買投注站門牌號中頭獎,卻不慎遺失票根。(受訪者提供)
鍾先生說,他之後便前往附近的賽馬站想試試手氣,等到晚上開彩時,「0149」居然開出頭獎,計算後發現獎金有2萬7000元(8萬1626令吉)。
「我當時高興不已,以為橫財到手,在朋友的建議下還把身份證號碼寫在前後。當時投注站內人頭攢動,我把票根收入錢包時,有人不小心與我相撞,我懷疑票根就是在這時掉出的。」
到了晚上9時左右,他猛然發現,錢包里的頭獎票根不翼而飛,在附近找了一遍,甚至連垃圾桶都翻找,還是一無所獲。
「我立即通知博彩中心,並前往警局報案、雖然投注站調出電眼畫面證明戴著鴨舌帽、身穿白衣黑褲的買家是我無疑,但職員卻說沒有票根無法領取獎金,愛莫能助。」
警方受詢時證實接獲這起通報,調查正在進行中。

即使有電眼畫面證明鍾先生曾下注,但中獎者必須要持票根才能領獎。(受訪者提供)
撿到中獎票據千萬不要貪便宜,持他人報失的票據前去領獎,屬違法行為,可構成刑事罪。
根據博彩公司的條例及本地刑法,遺失或者被偷的票據,就像是遺失現款,任何人如果持有他人報失的票據前去博彩公司領獎,就是犯下非法侵占他人財物的罪名。
一旦罪名成立的話,可被判處最高兩年監禁,或者罰款,或者兩者兼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