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被公司解僱(炒魷魚),應該怎麼辦

2020年05月14日   •   5萬次閱讀

當第7個網友pm我,告訴我他被解僱的時候,我想…… 新加坡可能開始了所謂的裁退風潮。這7個網友當中,5個人在馬來西亞、1個人在中國、1個人在新加坡。5個是WP、2個是PR。所以,我幾經思考,做了相當多的研究,下筆寫了這篇「被解僱應該怎麼辦」,但我衷心希望只供參考,你不會用到。

根據人力部(MOM)於4月的調查顯示,接下來2個月內,有23%僱主打算裁員,29%僱主考慮減薪。我這可不是危言聳聽,畢竟MOM不是無的放失。新聞背景:

https://m.facebook.com/groups/2538649172869670?view=permalink&id=3029810617086854

先來讓你明白基礎。根據僱傭權益,僱主和員工都可以終止服務合同;雙方都必須遵守服務合同中規定的終止條款和條件。終止的原因可能是:

1. 員工辭職了。

2. 僱主解僱員工。

3. 合同條款已到期,例如項目或合同期限完成時。

[備註:僱主不能拒絕員工辭職。員工有權在任何時候辭職,完成離職通知期,或向賠償離職通知補償金,代替通知書。而僱主禁止員工離職是違法的。]

無論是辭職還是被解僱,只要僱傭合同里指定了離職通知期,那就必須履行離職通知期,或支付賠償金以代替通知。當然,只要僱主和員工雙方同意,也可以免除離職通知。

很重要的是,終止信(Termination Letter)是強制必須的。無論是辭職還是被解僱,都得採用書面方式。如果你沒有收到解僱信,請你的僱主給你一份,否則你依然被視為該公司的員工。

辭職信不需要理由,解僱信也一樣。只要有履行離職通知,僱主就無需提供解僱理由。如果你想知道原因,可以聯繫公司管理層或人力資源部門。

如果僱傭合同未指定離職通知期,這不代表你可以立刻辭職或立刻被解僱,所需的通知期取決於員工服務年限。

服務少過26周 - 1天通知

服務超過26周但少過2年 - 1星期通知

服務超過2年但少過5年 - 2周通知

服務超過5年 - 4周通知

重申:如果合約上有註明離職通知,必須以合約為準。

如果你認為自己被僱主無理解僱,你應該在你受僱的最後一天算起,1個月內向TADM提出索償。

但是,何謂無理解僱?

1. 以基於年齡、種族、性別、宗教,婚姻狀況、家庭責任或殘疾的歧視性理由而解僱你。

2. 為了剝奪員工的福利或權利而進行的解僱,例如剝奪員工的產假福利。

3. 為了懲罰行使僱傭權的員工而進行的解僱,例如該員工向TADM提交與薪資相關的索賠,僱主在調解訴求後解僱該員工。

最應該注意的是,勞資政三方推出「關於不當解僱的三方準則」(Tripartite Guideline on Wrongful Dismissal)。

根據其中第7點,由於員工和僱主均有權在接到通知的情況下,按合同終止僱傭關係。因此,履行離職通知的解僱不被認為是無理解僱。

如果你需要TADM的協助/諮詢意見,你可以上網預約時間:

https://appointment.tal.sg/tadm/

相關人士會撥打你所提供的手機號碼,與你取得聯繫。

(另外,也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該公司處於破產、司法管理或清算狀態,你不能向TADM提出索償。)

此篇文章參考官方資料:

https://www.mom.gov.sg/employment-practices/termination-of-employment

https://www.tal.sg/tadm/eServices

我寫過的《僱傭權益指南》:

https://m.facebook.com/groups/2538649172869670?view=permalink&id=3033917253342857

(翻譯若有誤差,以官方原文為準)

長篇大論之後,這裡有幾個我網羅的重點:

1. 簡單來說,老闆可以炒你魷魚,但他必須履行離職通知或以賠償金取代。比如你辭職需要一個月notice,老闆炒你也需要一個月通知或賠你一個月薪水。

2.1 如果老闆拒絕根據合約賠償你或給你通知,你可以向MOM求助。MOM已經恢復部分運作,因為辭職/解僱而衍生的爭議問題,他們現在就能給予諮詢服務。

2.2 如果你是被無理解僱,我建議你三管齊下,一邊跟TADM做出預約,一邊跟MOM申訴,一邊向外籍勞工援助中心求助。據悉,從「立案、調查、協調、判決」,需要數個月,甚至可能長達數年。所以你要抱著長期抗戰的心理準備。不過切記,正義也許會遲到,但永不缺席。當然,你要明白什麼是無理解僱,你可以參考截圖中的模擬情況,這些例子都很實用。

3. 為了不耽擱時間,你可以在這段期間繼續找工。一般而言,cancel了WP七天內你必須出境。但現在covid-19的問題,恐怕你能出不能進。你前僱主可以幫你延長Speciall Pass至一個月。如果他拒絕幫你延長,你可以向MOM求助,要求延長Special Pass。但如果申請不果,也只好收拾包袱離開了。切記,逾期逗留是非法的。

(值得一提的是,S Pass & E Pass被cancel後,能繼續逗留30天)

4. 只要找到新工作,你新公司可以幫你申請原則性批准(In-Principle Approval)和Work pass。受批准與否,由MOM決定。

我這裡有番話,你聽了深思:

因為covid-19疫情的關係,許多公司很難繼續維持正常運作,所以一些公司不得不解僱冗員或減薪。解僱和裁員不同,大規模裁員是需要賠償裁退金的,但很遺憾政府只能建議僱主給裁退福利,卻沒有強制他們這麼做。而且,按規定,取消外籍員工的工作準證,不算是裁員。

以現在的局勢來看,公司裁員或減薪的對象,應該都會是人目前不在新加坡的員工,或者老闆覺得「可有可無」的員工。撇開無理解僱的可能性,我相信一個不可多得的有價值員工,老闆是不會把解僱的念頭打在他/她身上的。如果你聽了這番話覺得刺耳,沉澱心情後好好想想,我們是做分內事,還是做好分內事。

所以,在爭取權益之餘,也想想怎麼提升自己。在哪個國家都好,最不缺就是人力,因為每個國家都有本地人、都有PR,還可以引進各國外籍勞工。我們必須時刻居安思危,進修提升自己。畢竟,學到的知識技巧技術學問,都是自己的本錢。共勉之。

(來自面子書群組《走,新加坡》管理員Sammi Sie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