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阿城榴槤」老闆徐寶生。(檔案照)
(新加坡1日訊)錦茂「阿城榴槤」老闆兄弟涉嫌6年漏稅7萬4000多新元(逾22萬令吉),生意額破百萬時也未立即申報,雙雙被控上庭。
位於錦茂路一帶的「阿城榴槤「由徐寶生(59歲)和徐寶中(譯音,57歲)兄弟共同經營,每逢榴槤旺季都會大排長龍,深受饕客歡迎。
兩人日前因漏稅、未申報生意額過百萬元等控狀被控上庭。
哥哥徐寶生面對7項控狀,包括從2007年至2011年,以及2014年,漏稅最少1928新元,最多1萬3853新元,總數達3萬6613新元。
弟弟徐寶中則面對6項控狀,他被指在同一段期間漏稅最少1888新元,最多1萬4276新元,總額為3萬7686新元。
兩人在6年內共漏稅7萬4000多新元,徐寶生另外也被指沒有在生意額於2006年破百萬後,向消費稅署長申報。
獲保釋案件後日過堂
兩人目前保釋在外,案件將在本周五(3日)過堂。
漏稅罪若罪成,將需支付三倍的漏稅金額,罰款不超過1萬新元,或監禁最長三年或兩者兼施。若是同樣罪狀超過三項,則可被判監禁最長六個月。
未申報生意額破百萬若罪成,則需支付當年繳稅數額的10%,或從應該申報的日期後計算出的部分數額,不超過1萬新元的罰金,以及罪成後若繼續違例,每日加罰50新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