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護懷中兒,母肉身擋刀,狠夫被判入獄、打鞭以及罰款。
被告張傑弗里(譯音,30歲)面對30項罪名,包括用危險武器蓄意傷人、刑事恐嚇、觸犯遠程賭博法令,以及販毒、吸毒、擁毒等毒品相關罪名。他承認其中10項罪名,餘項交由法官考慮後,前天被判入獄10年10個月、8下鞭刑,以及罰款2萬元(約6萬令吉)。
根據案情,被告案發時和妻子鬧離婚,兩人已經分居。妻子帶著11個月大兒子回娘家住,兩個六歲及三歲的女兒則留在被告身邊。2019年1月18日晚上9時,妻子帶著兒子到被告柏提路(PetirRoad)的住家,準備接兩個女兒回娘家過周末。被告大約30分鐘回家後,和妻子大吵一架。妻子抱起兒子,準備帶著女兒離開。

為保護懷中兒子,妻子不閃躲肉身擋閃躲肉身擋刀。(檔案示意圖)
被告氣得發狂,跑到廚房裡拿了刀刃15公分長的菜刀,質問妻子是否搞外遇。接著,被告揮刀砍向妻子的頭顱,妻子當時懷裡抱著兒子,擔心孩子受傷,因此沒有閃躲,結果後腦勺挨了兩刀。
被告繼續砍,妻子用右手阻擋,再次中刀。被告接著大喊說要毀她容貌,妻子因此抱緊孩子低頭往下躲,大腿又挨了一刀。
妻子被砍成血人,當時被告父母也在場。被告母親讓媳婦和孫子孫女躲進房裡反鎖,被告父親則報警。被告闖不進房間,仍不肯罷休,到走廊想要用菜刀破窗而入,但最終沒成功。由於父親報警,被告也沒有久留。
記者前天走訪妻子娘家,妻子已外出工作,父親蔡先生(67歲)說,女兒帶著孫子與他們同住,兩個孫女則住在女兒前夫的父母家。他表示,當初他認為前女婿不可靠,還一度反對,唯女兒最後還是選擇跟他結婚生子。
「女兒以前每個周末都會帶孫回娘家,每次都穿著長袖長褲,沒說過被打的事。」一直到女兒被砍傷,父親才得知女兒情況,非常心疼女兒。「
幸好傷口不深
警察到場前,被告拿著菜刀搭德士逃跑,經過武吉知馬高速公路時,卷下車窗丟刀。
警員逮捕被告後,他稱只用了「黑色物品」打太太,沒用刀砍她,企圖瞞騙警方。
妻子雖身中多刀,所幸傷口不深,沒有馬上送醫,數天後才自行就醫。
吸毒還販毒
被告鬧離婚前當非法卜基,鬧離婚後淪為毒蟲,還當毒販。
庭上揭露,被告2017年12月開始當非法卜基,幫非法賭博集團通過網絡收賭注,直到2018年6月遭突擊逮捕。
被告砍妻後,跑到馬里士他路一家旅館躲藏。警方上門逮捕,在房裡找到毒品,事後確認他吸毒。這是他第一次因吸毒被控。
2019年10月8日,被告再次因吸毒被捕。同年12月13日,他又被捕,這次是和另外三名「毒友」在酒店房裡一起被逮。警方發現他不止吸毒,還販毒給「毒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