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知識產權署下的商標註冊處(Trade Mark Registry at the Intellectual Property Office of Singapore)是新加坡商標註冊唯一申請辦理部門。

商標作為智慧財產權的一種重要形式直接體現在商業活動中的產品或服務上,因此有越來越多的公司開始注重自身的商標保護。新加坡優越的經商環境,以及良好的商業形象。越來越多中國企業選擇在新加坡註冊商標。
在新加坡,申請人必須通過新加坡知識產權署(IPOS)申請才能實現商標註冊並獲得法律保護。一般來說,新加坡申請商標的周期一般為4~6個月,具體視申請者個人情況而定。
01商標註冊制度
1. 申請條件
可以以自然人或法人申請,自然人必須附上護照或身份證複印件,法人必須附上營業執照複印件。無國籍限制。
2. 商標的構成元素
單詞、字母、數字、圖形或圖片、徽章、顏色或者顏色組合、商品的容器或外包裝的形狀(不能僅是為了獲得某種功能的形狀),以及上述要素的組合等。新加坡也接受非視覺性商標如聲音、味道、氣味商標。
3. 商標類別及種類
新加坡根據國際尼斯協定為商標註冊分類,該分類包含34類商品和11類服務。申請者可以根據公司的業務內容以及想保護的商標/服務類別就某一類商品或幾類一起提出申請。
4. 註冊商標的期限
自申請日算起,註冊商標的有效期為10年。註冊商標有效期滿後,需要繼續使用的,應當在期滿前6個月內申請續展註冊,每次續展註冊的有效期為10年。新加坡根據國際尼斯協定為商標註冊分類,該分類包含34類商品和11類服務。
申請者可以根據公司的業務內容以及想保護的商標/服務類別就某一類商品或幾類一起提出申請。
02辦理商標申請所需材料
1. 申請人的姓名、地址或註冊國家;
2. 如擬註冊商標是彩色圖案,請提供6份商標圖案;如擬註冊商標是黑白圖案,則只需提供一份商標圖案;
3. 採用擬註冊商標的產品或服務之詳細清單、及欲註冊的類別;
4. 優先權文件,如申請優先註冊;
5. 如果擬註冊商標有任何字面上的意思,需附上一份譯本。
03商標註冊程序
1. 申請人(或其代理)向商標註冊出提交申請表格,同時繳納指定的費用。
2. 收到申請表格後,商標註冊處會審閱該申請,以確保該申請符合商標條例的相關規定。如果經審閱後確認申請不符合商標條例的規定,那麼商標註冊處就會簽發一份報告,說明該商標不能被註冊的理由。
3. 如果商標註冊經審閱後認為申請沒有問題,則會在政府憲報刊登該商標註冊的廣告。
4. 任何人於廣告刊登後的兩個月內可以提出反對有關商標的註冊申請。如沒有收到反對註冊申請,商標註冊處就會正式進行註冊。
5. 最後,商標註冊處會簽發註冊證書給申請人。
04申請商標時間表
商標受理通知書3個月交給申請人,出證書時間12-18個月左右(一般情況),商標證書有效期為10 年,10 年後再續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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