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稅務專題】(五)新加坡稅務居民身份認定規則

2022年11月25日   •   1萬次閱讀

3.認定新加坡公司稅務居民身份的特殊情況

如果一家新加坡註冊的公司由於新冠疫情(COVID-19)有關的旅行限制而無法在新加坡舉行董事會會議,新加坡國內稅務局(IRAS)準備將該公司視為2021年會計年度(YA)和/或2022年會計年度的新加坡稅務居民,但它必須滿足以下所有條件:

①該公司在前一個YA是新加坡的稅務居民。

②該公司的經濟狀況沒有其他變化;以及

③該公司的董事必須出席在新加坡以外舉行的董事會會議,或者董事因新冠疫情而暫時受到旅行限制來通過電子方式(如通過視頻會議、電話會議等)舉行會議。

為了支持新加坡公司應繼續被視為新加坡稅務居民或非居民的主張,公司應保留相關的文件和記錄(如董事會會議記錄,說明董事為何從各自的地點出席董事會會議),並應要求向新加坡國內稅務局(IRAS)提供相關信息。

4.稅收居民身份如何影響企業所得稅

雖然稅務居民公司和非居民公司通常以相同的方式徵稅,但稅務居民公司享有某些優惠,例如:

①根據新加坡與其他司法管轄區簽訂的《避免雙重徵稅協定》(Avoidance of Double Taxation Agreements)提供的稅收優惠;

② 根據1947年《所得稅法》第13(8) 條,對特定外國收入的免稅,例如外國來源的股息、外國分公司利潤和外國來源的服務收入免稅;

③外國稅收抵免在外國司法管轄區支付的稅款抵消新加坡對同一收入支付的稅款;

④新成立公司免稅。

(四)新加坡稅務豁免計劃及稅收優惠政策

5.居留證(COR)

居留證 (COR) 是 IRAS 簽發的證明該公司是新加坡稅務居民的信件,目的是根據新加坡與其他司法管轄區締結的DTA申請稅收優惠。

一般來說,新加坡稅務居民公司從外國人或公司獲得的收入可能需要在該外國司法管轄區徵稅。根據新加坡與外國司法管轄區(即 DTA 合作夥伴)簽訂的DTA 或有限條約,新加坡稅務居民可對來自外國司法管轄區的收入享受稅收優惠(例如免稅或較低的預扣稅率)。非居民不享受這些福利。要享受此類稅收優惠,必須向 DTA 合作夥伴的稅務機關提交 COR,以證明該公司是新加坡稅務居民。

關於居留證 (COR) 申請相關的更多詳情請訪問以下網址:

https://www.iras.gov.sg/taxes/corporate-income-tax/income-deductions-for-companies/companies-receiving-foreign-income/applying-for-a-certificate-of-residence-tax-reclaim-for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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