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眼收到北京大學副教授皇文進(新加坡籍)讀者來函,希望刊發他的觀點《新加坡衛生部必須謹慎對待人造子宮技術,並落實相關保障措施》。新加坡眼刊發此文,不代表我們同意作者觀點,也歡迎更多的讀者發表你們的看法。
近年來,新加坡越來越多早產的新生兒需要在昂貴的新生兒重症監護病房進行護理。由於晚育率呈逐年上升趨勢,以及新加坡女性越來越多地採用輔助生殖技術,如試管嬰兒和選擇性卵子冷凍,一些當地醫生預計,早產問題將在未來幾年加劇。
人造子宮技術的出現有可能為懷孕28周前分娩的死亡率較高極早產兒提供一種新的救生平台。與新生兒重症監護病房相比,人造子宮技術模仿自然子宮環境,可以更好地維持極早產兒的生命和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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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當地新聞媒體報道,在懷孕22周出生的早產兒存活率接近於零,但到第28周時,存活率上升到70%至80%以上。因此,懷孕第28周被廣泛認為是一個閾值,早產兒最好放在人工子宮環境中,而不是新生兒重症監護病房。
事實上,最近有報道稱,美國食品和藥物管理局(FDA)將很快批准在不久的將來在美國境內進行人造子宮技術的人體臨床試驗。
然而,在接受這項新的「奇蹟」救生醫療技術時,新加坡必須謹慎行事,並實施適當的監管保障措施,努力保護弱勢患者及其家屬的權益。有三個重要主要問題需要解決。
不惜一切代價挽救早產兒的生命,即使是那些殘疾風險很高的早產兒
第一個問題涉及不惜一切代價挽救極早產兒生命的成本效益評估,即使殘疾和終生健康問題的風險增加。
歷史一再表明,新技術平台在首次引入時往往在某種程度上存在缺陷。它們可能需要幾年時間才能得到優化。風險在於,新推出的人造子宮技術僅處於次優水平,可能會給痛苦的父母帶來不必要的壓力,迫使他們利用這種新技術平台來挽救極早產兒的生命——這是一種情感或道德勒索。
即使挽救了後代的生命,其發育也可能受到損害,特別是特別脆弱的極早產兒的肺部和大腦。
眾所周知,早產兒患某些疾病的風險更高,例如腦癱和心臟穿孔(動脈導管未閉,PDA)。
這可能導致嚴重的殘疾和終生的健康問題,給父母帶來沉重的經濟和照顧負擔;造成的心理和經濟痛苦比簡單地失去孩子要大得多。
在這種情況下,使用人造子宮技術將用另一種可能更嚴重的傷害代替一種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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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產帶來的痛苦情緒可能會影響父母的理性決策和對長期後果的思考。他們不惜一切代價拯救孩子的基本原始本能可能會發揮作用,儘管殘疾和高昂的醫療費用可能會使他們在未來幾年負債纍纍。
由於許多極早產病例是醫療緊急情況,例如外傷造成的意外流產,這種情況更加糟糕,這需要患者在現場倉促做出決定,以便通過人造子宮技術為新生兒提供生命支持。父母基本上沒有時間仔細思考和思考他們決定的長期後果。
因此,建議在新加坡法律規定的妊娠 24 周之後,應給予極早產兒的父母延長終止妊娠選擇權,特別是如果預計他們的孩子出生時患有嚴重的先天性畸形和終生健康問題。
這將使父母有更多時間仔細考慮他們是否願意並有足夠的家庭支持和經濟來撫養有特殊需要的殘疾兒童。
也許,一些父母后來會合理地認為,與其和殘疾孩子一起背負多年的債務負擔,不如終止生命維持系統,嘗試再懷上一個健康的孩子。
根據新加坡現行的墮胎法,使用人造子宮技術終止殘疾兒童的生命支持可能在法律上存在問題,特別是如果它是在懷孕 24 周后早產的。此外,在人造子宮內妊娠的早產兒不會對母親的健康或生命構成任何風險,這可能會對選擇性終止生命支持造成另一個法律障礙。
此外,還有醫生出於良心拒服兵役的問題,他們被要求終止對人造子宮內殘疾嬰兒的生命支持,特別是那些持有強烈宗教信仰的醫生。因此,這可能需要一項排除條款,類似於允許醫生自願選擇不進行墮胎的條款。
無論如何,必須提供嚴格而全面的諮詢,以使父母能夠仔細考慮和做出明智的決定。
較貧窮的父母對人造子宮技術的負擔能力和可及性
第二個問題與人造子宮技術的高成本有關,預計該技術將比已經花費大量資金的新生兒重症監護病房貴得多。這可能會使父母在多年的工作生涯中負債纍纍。事實上,在過去的幾年裡,許多在新生兒重症監護室接受護理的極早產兒的父母已經轉向眾籌來支付他們高昂的醫療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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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之而來的問題是,從長遠來看,籌款手段是否長期可持續,是否也適用於使用更昂貴的人造子宮技術?因為眾籌的成功最終將取決於公眾的同情,而公眾的同情有時可能是非常善變的。此外,眾籌可能更具挑戰性,以支付人造子宮技術的高得多的成本。
一個可能的解決辦法是新加坡衛生部為所有準父母實施強制性國家保險計劃,以抵消人造子宮技術為挽救極早產兒的健康和生命而產生的高昂成本。這是可行的,因為這種情況相對罕見,占所有出生人數的不到1%。也許為了公平起見,衛生部可以考慮將保險費用與准父母的收入水平掛鉤,富人比窮人支付更多,這與公立醫院醫療補貼入息審查評估的原則一致。
隨著人造子宮技術的進一步發展,未來的倫理問題
第三個問題涉及未來在人造子宮技術進一步發展以支持所有九個月的懷孕後出現的倫理問題。
例如,富裕的職業女性可能會使用人工子宮技術來逃避懷孕和分娩的負擔。這可能導致將懷孕和分娩病態化為一種「疾病」。
更糟糕的是,僱主知道女性可以選擇在人造子宮中孕育孩子,可能會因此向她們施壓,要求她們避免休產假。大型跨國公司可能會向高級管理層中的高價值女性員工提供該技術。
另一個有爭議的問題是為同性戀夫婦懷孕,作為代孕的替代方案。這可以與體外配子發生(IVG)技術相結合,以產生一個有兩個父親而沒有母親的孩子。
總之,所有這些都是棘手的問題,需要通過新加坡衛生部制定的監管保障措施來全面解決,以保護弱勢患者及其家屬的權益。
HQ丨編審
皇文進 孫寧宇丨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