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入境最新政策更新。 從11月1日起所有工作證件和學生准證持有人入境新加坡前必須完成冠病疫苗接種(*18歲以下不需要完成疫苗接種)。因各國疫苗接種政策的差異,18歲以下的外籍入境者可以不用遵循此規定。不過12歲到18歲的外籍入境者在入境新加坡後的兩個月之內,完成兩劑疫苗的接種工作。
一、關於檢驗標準

完成接種兩劑新冠疫苗的標準為:接種完輝瑞、莫德納或者其他世衛組織緊急批准使用的疫苗後兩個星期,即可視為完成新冠疫苗的接種。入境時,他們均需提供完成疫苗接種的證明。入境後,即使接種了疫苗,也需要在家或者在政府制定場所完成兩個星期的隔離後,方可更新疫苗接種記錄。只要持有醫生開的證明,因為健康問題無法接種疫苗的人可以申請豁免接種疫苗了。

人力部也會批准恢復女傭,建築、海事船廠,加工業領域S准證和工作證件持有人從疫情較高風險國家入境。他們同樣也需要在入境前完成新冠疫苗的接種工作。從10月15日起,這部分人可以開始在網上申請入境新加坡。不過,目前可以獲批的人數有限,等待時間為3-6個月。此外幫家人申請旅遊簽證,完成疫苗接種者,也能獲得優先權。
二、關於入境地區劃分
此前,新加坡將入境地區分為四類 + 一個疫苗旅行通道。現在,因為世界新冠疫情局勢的變化,這份名單有了新的變動。自10月6日晚上11點59分起,多個國家和地區也將被歸入第二類。

這些國家和地區包括:捷克、丹麥、法國、芬蘭、義大利、日本、盧森堡、馬爾他、荷蘭、葡萄牙、西班牙、瑞典。
同一時間起,多個國家和地區被歸為第三類。這些國家和地區包括:英國、美國、巴林、不丹、賽普勒斯、斐濟、希臘、冰島、愛爾蘭、列支敦斯登、馬爾地夫、斯洛伐克、土耳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