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瓜瓜年年有,今年特別多啊!

最近的網絡被吳亦凡事件承包了,雖然他目前已經被朝陽警方刑事拘留,吃著「大碗牢飯」,但由他發酵出來的「瓜」,還在不斷升級。
受影響最慘痛的莫過於新加坡國寶小生林俊傑,不僅被指參與吳亦凡的多人運動,吸毒,集體嫖宿,現在還被指認劣跡藝人,私生活混亂不說,還「男女通吃」!出事後還跑回了新加坡,這個瓜確實太大了吧~

林俊傑等人被舉報涉毒、強姦,還「男女通吃」?
最近的娛樂圈,實在不太平。之前力挺過吳亦凡的公眾人物已有11人退網。「招供」圈內好友一起參與不可描述的新聞,也是備受關注。
8月2日,網上突然颳起大風!非著名演員謝明皓公開點炮,稱跟林俊傑相比,吳亦凡都還是小學生。多人運動,集體嫖宿,還吸毒!一時間輿論鋪天蓋地。
不過很快,「謝明皓工作室」被禁言,有人說是當事人暗箱操作,有人說這是警方已經介入並給與了禁言的處罰, 還有人表示這是JJ粉絲的集體舉報,畢竟作為一代人的回憶,誰都不願意自己的偶像承受這不白之冤。

本想這件事要銷聲匿跡了,可誰知在被禁言後,謝明皓又通過其經紀公司「山東超時代」的微博發布聲明。
當然了,這只是謝明皓的個人言論罷了,截止到目前,他並沒有提供任何實質性證據,至於真假我們無從得知。
不過JJ也在事件發生後第一時間委託律師發布了正式聲明。

然而,這也迫使謝明皓不得不隔空對喊:不承認吸毒,那你們立刻去毛髮驗毒啊!
網友也表示兩人如果真的要自證清白,完全可以學學薛之謙,自己去報警,自己去主動檢測。拿著自己的報告公布出來,比發一萬字聲明都好使。
如果只是憑藉類似吳亦凡的律師函,空喊「如果我做過那樣的事,我會自己進監獄」,顯然不能服眾,大家也有了一定的抵抗力,大多都是半信半疑。
甚至有網友說JJ擔心被抓,「逃」回了新加坡。

那如果林俊傑的瓜是真的,他會不會步「吳簽」後塵,成為下一個倒下的藝人呢?
如果瓜是真的,林俊傑在新加坡可能受到鞭刑
如果JJ人在國內,警方受到報警後,自然會調查。
而現在他人在新加坡,即使沒有人報警,警方也會展開調查,一旦罪行證實,受鞭刑是絕對跑不了。

說到鞭刑,在中國歷史中黃帝時代就已經存在,主要為奴隸、封建時期的刑罰。
直到新中國成立後才徹廢除鞭刑。
不過在新加坡,至今依然沿用,甚至每年都有上千餘名男性罪犯被判鞭刑!

新加坡鞭刑是一種在新加坡廣泛施行的合法肉刑(體罰),源自英國刑法。大英帝國於19世紀初在新加坡、馬來亞一帶設立海峽殖民地,將鞭刑正式編入《海峽殖民地刑法第四條例》。
在馬來亞聯合邦(如今的馬來西亞)和新加坡相繼於1957年和1965年宣布獨立後,新加坡在法律中保留鞭刑條款,並將鞭刑的實施面擴大許多,提高了最低鞭打數量,並增添了不少可適用鞭刑的罪行。

新加坡鞭刑適用的罪名有超過40種:強姦、搶劫、性侵犯(非禮)、偷窺、販毒、非法吸食毒品、非法擁有武器(包括長刀、匕首)、破壞公物(包括塗鴉、噴漆、標記或刻印於任何公共或私人財物)等。至今,適用鞭刑的罪行名單還在延長。對至少40種罪名,鞭刑是強制刑(不能減免,必須執行)。
所以說,如果林俊傑強姦、吸毒的瓜是真的,那將會被強制執行鞭刑。
新加坡鞭刑有多恐怖?
要知道,新加坡是個Fine city,其中最讓人聞風喪膽,菊花一緊的……
恐怕就是傳說中的鞭刑了!
一指寬的鞭子,一米多長,行刑前在水中浸泡一夜,增加韌性。
一鞭下去,皮開肉綻,哀嚎聲餘音繞樑,效果堪比「一丈紅」!
適合使用鞭刑的人,為18歲到50歲的男性罪犯,而且要通過體檢才能夠執行,至於執行的部位,自然就是屁股了。
有網友透露,一鞭子下去,那種撕心裂肺的痛楚,不是沒挨過的人能夠理解的,很多犯人會在第一鞭和第二鞭奮力進行掙扎,然而到了第三鞭反而會慢下來,因為整個人都處於歇里斯底的狀態,掙扎不動了,因此很多人在挨完三鞭子後都會陷入休克狀態。
以下是來自知乎部分網友在話題:「在新加坡被鞭刑是怎樣一種體驗」下的答覆截圖。


看完這些,不知道你們是不是也跟小編一樣,心頭一緊,生怕一個不小心就落得屁股開花的下場了!
在這裡,也要提醒在新加坡留學的小夥伴們,一定要遵守新加坡法律,保證讓我方屁股安全回國!

話說回來,林俊傑的這個瓜,雙方截止到目前都沒有真憑實據,事件撲朔迷離。所以,我們也不能胡亂猜測,只能等待真相,相信法律一定會給出公正的答案。
來源:網絡綜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