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波再起!李光耀的兒媳林學芬,被判行為嚴重不當

2020/02/24   •   5萬閱
新加坡「第一家庭」風波持續,近期李光耀二兒媳林學芬再度引發關注。據報道,林學芬涉嫌在李光耀立遺囑時存在不當行為,包括誤導、撒謊和隱瞞證據。新加坡紀律審裁庭裁定她違反律師專業法令,足以交由三司特別庭處置。事件圍繞林學芬是否為李光耀主要立遺囑律師、其行為是否違反專業操守,以及是否應受到處分三大關鍵點展開。全案複雜,涉及多方關係,持續引發社會關注。

近幾年來李家風波

也是備受關注

新加坡「第一家庭」風波不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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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以為李家風波在幾經糾葛下

快要平息的時候

卻又再次進入大眾視線

這次事件的主人公是

李光耀的二兒媳林學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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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李光耀當時在立遺囑時

林學芬身為草擬遺囑的律師

是否存在不當行為?

最近,新加坡紀律審裁庭

也已進行了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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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意圖

因誤導李光耀簽署遺囑

且撒謊和隱瞞證據

因此裁定林學芬

此過程中行為嚴重不當

此外審裁庭還裁定

林學芬違反律師專業法令

足以交由三司特別庭處置

並要求將她除名

具體情況到底是什麼

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起因是2019年初

新加坡總檢察署認為

林學芬律師事務所起草李光耀遺囑時

林學芬存在失職的嫌疑

就此向新加坡律師公會

投訴林學芬專業行為失當

並向新加坡律師公會

提交了500多頁 的投訴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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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意圖

至此審裁庭也在去年7月

對林學芬進行了五天的聆訊

最後裁定林學芬

違反律師專業法令的兩項指控成立

從早前審裁庭發表的裁決報告來看

整個審裁過程

這要圍繞三個關鍵點:

林學芬是否是李光耀最後遺囑的律師

林學芬的行為是否違反專業操守

林學芬是否應該受到處分

1

扮演角色

關於林學芬是否是

李光耀生前遺囑的主要負責律師

林學芬之前一直極力否認

表示自己是以兒媳

而不是律師的身份處理遺囑

因此並沒有利益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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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當時兩名參與的律師

雷安智和江秀慧的說法

卻與她的說法有很大出入

江秀慧在一份會面記錄中提到

李光耀當時雖然身體虛弱

但意識還是非常清醒

不只一次詢問了是誰草擬了遺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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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意圖

在雷安秀告訴李光耀是林學芬草後

李光耀便簽署了遺囑

因此審裁庭認為

李光耀當時是把林學芬當作律師的

而不僅僅是家人的身份

2

行為不當

然而第一次立遺囑

在兩年時間內就修改過6次

據悉李光耀生前

從收到最後一份遺囑的草稿

到簽署遺囑

整個過程只用了16個小時!

審裁庭認為

李光耀是在李顯揚夫婦的誤導下

倉促簽署遺囑

為什麼呢?一是剛剛說的

林學芬是家人本應「避嫌」

二是她在修改遺囑時沒有向李光耀

解釋清楚最終版本的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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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受到處分

由於林學芬前後自相矛盾

而且還為了掩蓋錯誤行為

一直在公共場合說話

比如,她說柯金梨律師

才是最後遺囑的執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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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林學芬的行為

已具有嚴重性

而且已足以交由三司特別庭處置

*處理律師不當行為的最高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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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被判有罪

林學芬輕則可能面臨罰款

重則可能會被停職

或將剝奪律師資格

對於這一次的審裁結果

李瑋玲,也就是李光耀的女兒

又再次與李顯揚夫妻站在同一戰線

在FB上公開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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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李瑋玲Facebook

她說,審裁庭對林學芬

專業行為失當的判決

是很荒唐的論述

李瑋玲還提到父親李光耀當時

完全知道自己在做什麼

關於遺囑上的決定也很明確

「李光耀自己草擬了遺囑附錄,並在兩個星期後訂立。」

李瑋玲和李顯揚

不顧社會輿論

將家族矛盾公之於眾

直接的導火線就是

38 Oxley Road,李光耀的故居保留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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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源:亞洲新聞台,新傳媒

事件回顧

李顯揚和李瑋玲曾在2015年

公開了李光耀遺囑中

有關處置故居的內容

強調李光耀在晚年數次要求

新加坡政府在他去世後拆除故居

以免成為「供人崇拜的遺蹟」

子女們有責任和義務來執行遺囑

望民眾能夠對此表示尊重

但因為當年人民行動黨創立之初

李光耀與其他成員

曾多次在這裡的地下室開會

商討為新加坡爭取獨立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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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說這處住宅是

新加坡艱難立國的歷史見證

所以站在這一角度

故居拆除真的是令人難以接受的

內閣成員才覺得這裡不應拆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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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2017年6月14日凌晨

李瑋玲和李顯揚紛紛在FB上發文

說出質疑,掀起風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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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顯揚甚至還上傳了

長達6頁的《李光耀的價值觀哪去了》

隨後李瑋玲也進行了轉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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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此長達數年的家庭糾葛

不斷在社交媒體上演

希望這次事件之後

這一個糾紛有個結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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