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幾年來李家風波
也是備受關注
新加坡「第一家庭」風波不斷

本以為李家風波在幾經糾葛下
快要平息的時候
卻又再次進入大眾視線
這次事件的主人公是
李光耀的二兒媳林學芬

關於李光耀當時在立遺囑時
林學芬身為草擬遺囑的律師
是否存在不當行為?
最近,新加坡紀律審裁庭
也已進行了裁定

示意圖
因誤導李光耀簽署遺囑
且撒謊和隱瞞證據
因此裁定林學芬
此過程中行為嚴重不當
此外審裁庭還裁定
林學芬違反律師專業法令
足以交由三司特別庭處置
並要求將她除名
具體情況到底是什麼
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起因是2019年初
新加坡總檢察署認為
林學芬律師事務所起草李光耀遺囑時
林學芬存在失職的嫌疑
就此向新加坡律師公會
投訴林學芬專業行為失當
並向新加坡律師公會
提交了500多頁 的投訴信

示意圖
至此審裁庭也在去年7月
對林學芬進行了五天的聆訊
最後裁定林學芬
違反律師專業法令的兩項指控成立
從早前審裁庭發表的裁決報告來看
整個審裁過程
這要圍繞三個關鍵點:
林學芬是否是李光耀最後遺囑的律師
林學芬的行為是否違反專業操守
林學芬是否應該受到處分
1
扮演角色
關於林學芬是否是
李光耀生前遺囑的主要負責律師
林學芬之前一直極力否認
表示自己是以兒媳
而不是律師的身份處理遺囑
因此並沒有利益衝突

但是當時兩名參與的律師
雷安智和江秀慧的說法
卻與她的說法有很大出入
江秀慧在一份會面記錄中提到
李光耀當時雖然身體虛弱
但意識還是非常清醒
不只一次詢問了是誰草擬了遺囑

示意圖
在雷安秀告訴李光耀是林學芬草後
李光耀便簽署了遺囑
因此審裁庭認為
李光耀當時是把林學芬當作律師的
而不僅僅是家人的身份
2
行為不當
然而第一次立遺囑
在兩年時間內就修改過6次
據悉李光耀生前
從收到最後一份遺囑的草稿
到簽署遺囑
整個過程只用了16個小時!
審裁庭認為
李光耀是在李顯揚夫婦的誤導下
倉促簽署遺囑
為什麼呢?一是剛剛說的
林學芬是家人本應「避嫌」
二是她在修改遺囑時沒有向李光耀
解釋清楚最終版本的細節

3
受到處分
由於林學芬前後自相矛盾
而且還為了掩蓋錯誤行為
一直在公共場合說話
比如,她說柯金梨律師
才是最後遺囑的執行者

因此林學芬的行為
已具有嚴重性
而且已足以交由三司特別庭處置
*處理律師不當行為的最高機構

如果被判有罪
林學芬輕則可能面臨罰款
重則可能會被停職
或將剝奪律師資格
對於這一次的審裁結果
李瑋玲,也就是李光耀的女兒
又再次與李顯揚夫妻站在同一戰線
在FB上公開回應

來源:李瑋玲Facebook
她說,審裁庭對林學芬
專業行為失當的判決
是很荒唐的論述
李瑋玲還提到父親李光耀當時
完全知道自己在做什麼
關於遺囑上的決定也很明確
「李光耀自己草擬了遺囑附錄,並在兩個星期後訂立。」
李瑋玲和李顯揚
不顧社會輿論
將家族矛盾公之於眾
直接的導火線就是
38 Oxley Road,李光耀的故居保留問題

圖源:亞洲新聞台,新傳媒
事件回顧
李顯揚和李瑋玲曾在2015年
公開了李光耀遺囑中
有關處置故居的內容
強調李光耀在晚年數次要求
新加坡政府在他去世後拆除故居
以免成為「供人崇拜的遺蹟」
子女們有責任和義務來執行遺囑
望民眾能夠對此表示尊重
但因為當年人民行動黨創立之初
李光耀與其他成員
曾多次在這裡的地下室開會
商討為新加坡爭取獨立自治

可以說這處住宅是
新加坡艱難立國的歷史見證
所以站在這一角度
故居拆除真的是令人難以接受的
內閣成員才覺得這裡不應拆掉

不過,2017年6月14日凌晨
李瑋玲和李顯揚紛紛在FB上發文
說出質疑,掀起風波

李顯揚甚至還上傳了
長達6頁的《李光耀的價值觀哪去了》
隨後李瑋玲也進行了轉發

至此長達數年的家庭糾葛
不斷在社交媒體上演
希望這次事件之後
這一個糾紛有個結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