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告陳廷輝(左)與陳永仁(右)星期二早上在新加坡國家法院被控誤殺。 (取自早報網)
(新加坡訊)涉及酒駕逆行、超速飆車,在兩起車禍中導致兩人死亡的3名男司機,昨早在新加坡國家法院被控誤殺罪。
《聯合早報》報道,3人是陳永仁(35歲)、陳廷輝(33歲)和呂善浩(35歲)。在刑事法典第304(b)節條文下,一旦誤殺罪名成立,可被判監禁最長15年,或罰款,或鞭刑,或以上各種刑罰的組合。
陳廷輝昨早在家人的陪同下出庭,他的代表律師在庭上說,仍需時間接受指示,申請將案件展期,獲准以1萬5000元保釋。呂善浩的律師也表示需要接受指示,同樣獲准以1萬5000元保釋。
陳廷輝和呂善浩涉嫌於2024年1月14日凌晨約1時54分,在中央快速公路往實里達快速公路的方向飆車,車速一度分別高達每小時170公里和192公里,遠超肇事路段每小時90公里的法定限速。
他們駕駛的汽車和一輛摩托車發生碰撞,導致一名31歲的男騎士當場死亡。
兩人的案件都展期至12月2日。
第三名被告陳永仁還涉及其他案件,他的代表律師申請審前會議,獲准以2萬元保釋。
陳永仁涉嫌於2023年12月19日清晨約5時,酒後駕駛,在尼誥大道往基里瑪路方向逆向行駛撞上騎士。他肇事後沒有提供任何援助就逃離現場。
45歲男腳踏車騎士被撞後不省人事,送院後不治。警方在事發16小時內逮捕他,他的駕照也立刻被吊銷。
陳永仁最初被控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但警方在檢討案件後,決定將控狀修改為更嚴重的誤殺罪。(人名譯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