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泌尿專科醫生方仁傑被控一項疏忽行為致死的控狀。 (早報網檔案照) GA:聯早+XJE
(新加坡訊)泌尿專科醫生方仁傑涉嫌在為六旬病患動手術時出現失誤,在新加坡國家法院被控一項疏忽行為致死的控狀。
《聯合早報》報道,控狀顯示,方仁傑涉嫌於2022年4月29日下午約1時30分至4時10分之間,在新加坡橋北路585號的萊佛士醫院,為63歲婦女陳美華(譯音)進行左側腹腔鏡腎切除手術時,出現疏忽行為。
他被指誤切陳美華的腸系膜上動脈及腹腔干,在未檢查並確認切斷的是否為正確血管的情況下結束手術,導致陳美華的腹腔內器官梗死身亡。
方仁傑面控後並未表示是否有意認罪,他已聘請代表律師。
由於律師需要時間接受客戶指示,案展4月16日再度過堂。
根據新加坡刑事法典第304A節條文,疏忽行為致死若罪成,可被判不超過兩年監禁,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根據早前報道,驗屍庭法官在陳美華的驗屍庭研訊中,嚴厲批評方仁傑在提供證據時不夠坦誠,並且對發生的事情給出不實描述。
2022年4月29日,在萊佛士醫院進行的手術中,方仁傑被指誤將患者的腸系膜上動脈和腹腔干(為胃和腸道供血的血管)切斷,而不是切斷腎靜脈,導致患者腹部器官供血不足,過後於5月2日在醫院去世。
在2025年11月的研訊中,驗屍庭法官引用新加坡醫學科學院鄭畏三教授的專家報告,指出當方仁傑意識到發生錯誤時,在手術過程中停頓了13分鐘,但他沒有承認錯誤並尋求幫助。
專家也指出,他隨後通過CT掃描驗證錯誤,以及召集血管外科醫生協助方面的延誤也同樣不可原諒,並可能導致患者死亡。
他補充說,若錯誤能早些被識別、承認並立即進行修復,患者的生命本可以被挽救。
驗屍庭法官嚴厲批評方仁傑在供證時「不坦誠」,並指他提交的第一份醫療報告並未提及他錯誤切斷了動脈。
驗屍庭法官認為,方仁傑有3次機會糾正錯誤,患者的死亡是可避免的,最終裁定患者死於醫療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