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訊)獅城女到新山按摩,在房間寬衣後,竟發現布簾上方有紅燈在閃爍,抬頭一望赫然看見電眼怒報警。
這名獅城女郎(39歲)是去年6月16日與丈夫及家翁到大馬新山商場KSL City Mall,在那裡的一家按摩中心按摩。她受訪時說,一行人選擇了腳底和身體按摩,按完腳後各自到房間裡寬衣準備按摩身體。
「我脫下衣服準備掛起時,發現房間一角有紅色的燈光閃爍。」

女事主稱到前台查看螢幕時,還能看見房間內的情況被拍下。(STOMP)
她轉過頭查看發現,布簾旁竟安裝了一台電眼,不特別留意的話難以發覺。
「顧客如果不把布簾掀開的話,就不會發現電眼。」
當下她馬上大聲呼叫丈夫,並慌忙拿起衣服遮蓋身體。她也在按摩院報警,隨後到警局備案。
「事件讓我心裡受創,隔了6個月後還是決定公開經歷提醒他人。我不知道電眼是否已被撤下,或者是否有顧客上門仍被偷拍。這種做法太可惡了。」為了讓更多人知道此事,她也跟Stomp網站投訴。
大馬新山警方受詢時向《新明日報》證實接獲報案,案件正在調查中。
職員稱電眼沒運作
職員一度稱電眼沒在運作,還叫女郎繼續按摩。
女事主表示,她呼叫後,職員聞聲進來,對房間內有電眼一事先是表現得相當驚訝,「他們之後又對我說,電眼沒在運作,還叫我繼續留下按摩。」
不過她說,明明看到電眼的紅燈閃爍著,之後到前台查看監視器的螢幕,還能從螢幕看見房內的情況。過後她到當地警局備案時,按摩院負責人也帶著一個硬碟到場,並交代說已經把電眼的存檔全部刪除。
「他們怎麼能擅自銷毀證據?我又如何確定真的刪除了呢?」
按摩院稱不知房內有電眼
按摩院也報警備案,稱不知房內有電眼,後來發現是前業主所留下的。
涉事按摩院的經理余先生(26歲)今早通過電話接受《新明日報》訪問時說,當天正是他與女事主交涉,當下他允准對方查看收銀處的電眼畫面,也允許她拍下照片,因他本身真的是不知情。
他解釋,公司管理層於去年五月中旬接手按摩院,跟著6月1日開張,而按摩院內的所有攝像頭皆為前業主留下的。
「我們當時剛接手不久,對於保安系統還不熟悉,根本不知道按摩房裡有攝像機。那個電眼早前應該是被布簾遮住,畫面一直呈白色,直到顧客拉開後,才拍到床位。」
他指當時已誠懇向顧客解釋與道歉,但對方不接受,驚動警方後,一切都交由當地警方處理。
「硬碟已交給警方,裡面的視頻我們都沒看過,目前所有東西都還在警方手上。「
余先生指按摩院裡共有10間房,唯獨一間暗藏電眼。事發後,公司已更換所有前業主留下的電眼。另外,他也把報案記錄發給該報,證實本身就不知按摩房裡有電眼一事而報警。
安裝電眼侵犯他人隱私
新山葉與吳律師樓(C. K. Yap & Partners)的執業律師葉智凱受訪時說,馬來西亞沒有明文法令規定,不能在這些場合安裝電眼,但商家這麼做時,會有相當高的風險觸犯法律。
「這種行為可能構成侵犯他人隱私,或觸犯刑事法典509條文的侮辱尊嚴罪名。
葉智凱也說,相關照片或視頻可看到,電眼上是有亮燈的,顯示當時正在運作,事主可向按摩院以侵犯隱私的理由進行民事訴訟,向按摩院索取賠償。
他也提到,按摩院自行刪除存檔的話,可構成銷毀證據,可在刑事法典第204條文下被提控。
女事主則表示,自己要照顧4名孩子,徵詢了各方意見後覺得,若要循民事訴訟的途徑告按摩院,可能得多次來回兩地,不容易辦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