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內政部(MHA)表示,新法律將於9月15日正式生效,旨在加強新加坡維護種族和諧的能力。
根據這項新法律,對於那些發布、製作或傳播損害新加坡種族和諧內容的人員,政府可以對其發出禁制令(Restraining Orders, ROs)。
內政部在周一(9月14日)發布的新聞稿中提醒公眾,《2025年維護種族和諧法案》將於周二(9月15日)起正式實施。

禁制令一旦送達立即生效
該法案於2025年2月4日由國會通過,授權內政部長對涉及傳播、製作或分發違規內容的人員發出禁制令。
禁制令在副本送達相關人員後立即生效。
內政部表示,不遵守禁制令將構成犯罪,並補充道:
這些權力使政府能夠針對那些傳播迅速且可能對社會凝聚力造成不可挽回損害的冒犯性內容,採取迅速且先發制人的行動。
成立新種族與宗教和諧總統委員會
該法案還成立了一個新的種族與宗教和諧總統委員會(PCRRH),其首個三年任期於周二開始。
總統達曼·尚穆加拉特南已任命前最高法院法官周漢德(Choo Han Teck)擔任主席。

該委員會的成員包括來自主要種族和宗教團體的代表,以及在公共服務或社區關係方面有傑出貢獻的人士,成員名單如下:
Venerable Seck Kwang Phing
Cardinal William Goh Seng Chye
Mr M Rajaram
Mufti of Singapore Nazirudin Mohd Nasir
Bishop Emeritus Wee Boon Hup
Mr Surjit Singh s/o Wazir Singh
Associate Professor Lee Cheuk Yin
Professor Lily Kong
Ms Juthika Ramanathan
PCRRH 的職責包括就禁制令向總統提供建議。如果 PCRRH 的建議與內閣的建議不一致,總統可以確認、取消或修改禁制令。
為涉嫌違規者引入新的補救計劃
法案還引入了社區補救計劃(Community Remedial Initiative, CRI)。對於從事損害種族和諧行為的個人,可以通過該計劃採取補救措施。
內政部表示,該計劃為涉嫌違規者提供了一個「從錯誤中學習並彌補」種族歧視行為的機會,從而緩解社區緊張局勢並修復社區間的關係。
檢察官在決定是否根據該法案提起訴訟時,會考慮涉嫌違規者是否圓滿完成了 CRI 計劃。
然而,對於煽動暴力或「嚴重破壞」社會凝聚力等「極其惡劣」的案例,將不提供 CRI 計劃。
內政部強調,此類案件仍將面臨刑事起訴,旨在傳遞一個明確信號:此類行為絕不被容忍。

針對種族團體引入防止外國影響的保障措施
此外,該法案還為「基於種族的實體」引入了防止外國影響的保障措施——共有300多個實體被指定為此類實體,其中包括宗親會。
其中一項保障措施是要求披露來自外國和匿名來源的捐款,以及外國關聯關係和領導層構成。另一項要求則是該實體必須遵守領導層限制。
這些實體的首次報告義務將於2028年4月開始,內政部將在之前就報告要求提供指導。
內政部長還將能夠向特定實體發出「外國影響禁制令」,以「預先阻止、防止或減少」可能破壞種族和諧並威脅公共和平與秩序的外國影響。
這些禁制令將適用與種族內容禁制令相同的保障機制。
內政部:通過專項立法保護種族和諧
內政部在聲明中表示,新法案通過一項專項立法,「鞏固並加強」了新加坡保護種族和諧的法律框架。
它將通過加強以下能力,確保新加坡繼續保持為一個「具有凝聚力和和諧的多種族社會」:
維護種族和諧
有效應對新興威脅
保護我們的多元文化社會免受惡意外國影響

該法案在很大程度上參考了現有的《維護宗教和諧法》(MRHA),後者同樣規定了發出禁制令的權力,只不過是針對威脅宗教和諧的內容。
《維護宗教和諧法》同樣要求宗教團體遵守領導層限制,並申報外國資金和關聯關係。
延伸閱讀:新加坡將引入新種族和諧法,對違規者採取更溫和的處理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