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人力部政務部長方澤祥周三(9月9日)在國會表示,從2024年至2025年期間,共收到三起指稱與國民服役(NS)義務相關的職場歧視投訴。
他補充道,認為自己受到不公正對待的行動服役人員(NSmen)可以向國防部(MINDEF)、人力部(MOM)或公平僱傭實踐三方聯盟(TAFEP)尋求幫助。
方部長此次是回應國會議員鍾建(Kenneth Tiong,工人黨-亞龍區)的提問。鍾議員詢問了此類投訴的情況,以及如何保護服役人員不因參加營內訓練而失去晉升機會。
鍾議員還質疑,為什麼國民服役義務沒有被納入將於2027年底生效的《職場公平法案》(Workplace Fairness Act)之中。
該法案將年齡、國籍、性別、種族和殘疾設定為受保護的領域,旨在防止工人遭受歧視。違反法律的僱主可能會被要求參加教育研討會並支付罰款。
方部長表示,該法案經過「精準校準」,涵蓋了發送至 TAFEP 和人力部約 95% 的歧視投訴特徵。
他補充說,如果出現證據表明其他形式的歧視有持續或顯著增加,部門將考慮擴大其覆蓋範圍。
三方指南與徵召法案中的保護措施
方部長表示,國民服役人員目前受到《公平僱傭實踐三方指南》的保護,該指南禁止包括基於國民服役義務在內的職場歧視。
被發現違規的僱主必須處理投訴並糾正其行為;在極端嚴重的情況下,其辦理工作準證的權限可能會被暫停。
此外,《徵召法案》第六部分也規定了僱主對有國民服役義務員工的具體職責,包括在服役後將其復職、批准請假以及不得因服役義務而將其解僱。
「迄今為止,國防部尚未根據這些條款採取正式的執法行動,」方部長說,「每當有人提出擔憂時,國防部會直接與僱主溝通以澄清其義務,這種方法在解決問題方面一直非常有效。」
鍾議員指出,澳大利亞和美國雖然實行志願兵制,但都有法律保護預備役人員和必須履行兵役的人員免受僱主歧視。
「但對於我們這種徵兵制國家來說,晉升機會沒有法律保護。部委是否同意我的觀點,認為這是一個我們需要彌補的漏洞?」他問道。
方部長表示,有「相當數量」的僱主對員工的國民服役義務持支持態度,這體現在 TAFEP 和相關部門收到的 NS 相關擔憂數量較低。
他補充說,當局將繼續監測反饋,並在必要時審查相關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