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7日訊)34歲中學男老師與15歲女學生展開不倫戀,多次在公開場合摸少女胸部和屁股,還要求發生關係,最終被少女母親揭發。
為保護受害者身份,法官令媒體不得報導任何會泄露少女身份的資料。
被告牴觸7項青少年與兒童法令,控方針對其中3項起訴,其餘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慮。
案情顯示,被告2016年進入中學任教,於隔年1月成為受害人的老師。
被告起初相信對方對他有好感,在8月尾開始和對方在Instagram上調情,問她什麼時候會交男友,還表示幾乎每天都在想她,想送她回家和親她額頭。

34歲中學男老師與15歲女學生展開不倫戀,牴觸7項青少年與兒童法令,被判坐牢17周。
二人之後頻繁傳簡訊,受害者對於兩人的年紀差異和師生關係感到戀情不合適,但被告承諾會保持低調直到對方畢業。
被告約女生共進午餐,飯後在組屋樓下突然摟抱親吻對方,還在附近的長椅上,隔著衣服摸她胸。
被告隔日問受害者是否願意做他女友,對方答應,但要求被告不做任何她不舒服的事情。
被告之後多次向女生施壓,要求跟他發生關係,這讓受害者感到害怕,也對被告的性訴求感到失望,於是將他們的關係告訴了好友。被告十分生氣,約女生出來談後,在樓梯口再次摸她的胸和屁股。
女生隨後由於愧疚感與被告分手,女生母親檢查女兒手機時發現二人對話,報警處理。
被告在2017年11月19日被停職後沒再任教,教育部也將對他進行內部處罰。
控方指出,被告的年齡幾乎是對方的一倍,多次做出猥褻動作,違背受害者對他的信任,提出讓被告入獄20個月。
被告代表律師求情時說,被告對自己的行為感到懺悔,也給受害者手寫了道歉信。被告在同事的眼裡是一名好老師,希望判處不超過16個月的監禁。
法官下判時指出,被告和受害者年齡差異大,多次在公共場合親吻、摟抱,並隔著衣服觸摸女生胸部和屁股,即使女生提出異議,他也沒停止,因此判被告坐牢17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