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馬來西亞和印度尼西亞三國重申,將共同致力於確保馬六甲海峽與新加坡海峽的自由、開放和安全,讓國際船隻安全通行。各方也強調在原則和實踐上尊重航行權利與自由的重要性。
新馬印三國昨天(25日)在新加坡舉行的第17屆合作論壇(Co-operation Forum)上作出上述表態。
三國確認,馬六甲海峽與新加坡海峽是國際航行的海峽,根據1982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UNCLOS)及國際習慣法,船隻享有過境通行權。
三國也重申,使用海峽的國家、國際組織、海事業界和其他利益相關方,在保障海峽航行安全及保護海洋環境方面肩負重要責任。
交通部長兼財政部第二部長蕭振祥,今早為論壇主持開幕時表示,今年中東局勢的發展提醒國際社會,開放的海上航道並非理所當然。
他說:「儘管《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保障了船舶和飛機的過境通行權,但在那裡(荷姆茲海峽),船隻仍不斷遭到襲擊。在我們這個區域,我們將致力於確保馬六甲海峽和新加坡海峽,對國際航運保持自由、開放和安全。」
三國將加強應對遇險船隻和貨物火災
蕭振祥也宣布,新馬印今年將敲定區域指導原則,加強協調,為遇險並需要避難的船隻提供協助。
鑒於近年來貨櫃船貨物火災有所增加,新加坡也將提議同馬來西亞和印度尼西亞制定三方應對程序。
他指出,馬六甲和新加坡海峽是全球貿易的主要動脈,每年有超過10萬艘船隻通行,承載全球近四分之一的海運貿易,以及近三分之一的石油和天然氣供應。
論壇探討新科技和替代燃料安全應用
第17屆合作論壇一連兩天舉行,預計有來自超過125個國家和組織的超過300名代表參加。
他們將討論進一步加強馬六甲和新加坡海峽航行安全和環境保護的方案,包括如何安全引入新科技和替代燃料,以及檢討正在進行的航行安全技術項目。
新馬印三國在2007年成立馬六甲與新加坡海峽航行安全與環境保護合作機制,為沿岸國、使用國、業界及其他利益相關方提供合作平台,並首次將《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第43條的精神付諸實踐。
合作機制包括合作論壇、項目協調委員會和航行支援基金三大支柱。自成立以來,項目協調委員會已啟動15個海峽項目;國際海事社群也累計向航行支援基金捐助約2600萬美元,用於設置和維護海峽的重要助航設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