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行太嚴重,不鞭不行!英國籍閱讀教師非禮三歲女學生,前天(3月3日)被判坐牢18個月及三下鞭刑。
法官下判時指出,被告的罪行實在太嚴重,不但對幼小的女童下手,非禮的手法也很惡劣,因此除了長期的監禁以外,必須判處鞭刑以儆效尤。
根據法令,非禮未成年少女的罪行不帶有強制性鞭刑,任何被告罪成將面對長達五年監禁、或罰款、或鞭刑,或任何組合的刑罰。

29歲被告蒙克斯被判坐牢18個月及三下鞭刑。(檔案照)
《聯合晚報》日前報道,29歲的被告蒙克斯(Richard Christopher Monks)承認一項非禮未滿14歲女生的罪名。
庭上揭露,被告是某所語言中心的閱讀教師。教育中心專門提供閱讀課程給2歲半至12歲大的孩童,受害女童每周都會到語言中心上課一次。
被告負責的閱讀班除了受害女童外,還有另外五名四至五歲的學生。女童在班中年紀最小,案發時只有3歲11個月大。
在2018年10月20日,被告在上課時安排學生看視頻,他將手機擺在桌子上,讓學生圍著桌子看,有些學生坐在椅子上,而女童選擇上半身趴在桌上。
被告知道課室里有閉路電視,因此故意坐在學生的後方,用身體擋住閉路電視的視線,因此拍不到他的手在做什麼。
控方日前在庭上播放閉路電視畫面,指被告在摸女童的15分鐘過程中,可以看見女童露出不舒服的表情,不時會轉過頭看被告,也會扭動身體。
案發一周後,當女童母親要帶她上課時,發現她非常不情願,因此問她為什麼不要上課。
女童在母親追問下終於說出實情,指自己的臀部說:「老師摸我!」
母親聽女童描述後,當晚就帶她到警局報警。被告同一天離開新加坡去泰國,四天後回到新加坡的隔天遭到逮捕。
記者:郭培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