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方已逮捕一名38歲男子,涉嫌參與一起破壞公物案件。
2024年4月16日凌晨約4時55分,警方接獲報警,指在三巴旺道463號住家有人疑似醉酒滋事。該名男子隨後因醉酒鬧事被捕。在逮捕過程中,該男子涉嫌以額頭猛擊警車左側乘客窗,導致車窗受損。
他將於2025年4月17日被控違反《1966年破壞公物法令》第3條文的破壞罪。一旦罪名成立,可被罰款不超過2000元,或判處不超過3年監禁,同時必須接受不少於3下、不超過8下的鞭刑。
警方對破壞公物行為採取零容忍態度,絕不姑息任何公然藐視法律的人士,必將嚴正執法。
警車受損情況

公共事務組
新加坡警察部隊
2025年4月17日 凌晨12時1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