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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行讓申請離婚人士自行選擇律師 法律援助中心收到超過百份申請

2024/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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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中心去年試行一項讓申請離婚人士自行選擇律師的服務,收到超過100份申請。中心計劃為更多需要法律援助者提供自行選擇律師的服務。

文化、社區及青年部長兼律政部第二部長唐振輝出席法律援助局66周年晚宴時說,當局去年試行這項計劃以來,已收到大約105份法律援助的申請。

唐振輝說:「超過十分之一的申請者可以在離婚案中自己選擇律師,而在這些情況下,你確實需要同律師建立聯繫,我認為需要一定程度的信任。」

活動也表彰了提供無償法律服務的律師和律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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