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選可以是很「燒錢」的一件事,但這也意味著某些行業會在大選時迎來「旺季」。
每逢大選,各政黨和候選人都會投入大量資金在宣傳上,包括社交媒體推廣、競選海報、競選宣言、政綱、候選人宣傳冊等,這不僅帶動了印刷行業的業務,也讓廣告公司、社交媒體運營商、市場公關公司等撈一筆。
根據選舉局數據,2020年疫情期間的大選,所有候選人的競選開銷,85%以上都用於宣傳上。其中,印刷宣傳資料占多數,達560萬新元。
今年是大選年,大選日期雖然還未公布,選區範圍檢討委員在1月22日已成立,各黨的新面孔也陸續露面。
最新核實修訂的選民名冊將從2月15日起開放給公民查閱,坊間的說法是大選將會在四或五月進行,但可以確定的是,大選最遲要在今年11月舉行。
業者:已接獲通知隨時待命
有印刷業行內人告訴媒體,他們已經接到多位政治人物的通知,今年要隨時待命處理多份訂單。
印刷公司Republic Holdings為執政黨和多個反對黨印製宣傳單張,已有超過20年經驗。該公司董事Ben Ang告訴《亞洲新聞台》,各黨通常會提前6個月下訂單。
「在選舉年,我們通常會看到銷售額飆升至少50%。」
Ben Ang透露,每位候選人通常至少訂購10萬份傳單,大約需要3到5個工作日就能送達。有四五個議席的集選區,甚至可訂購超過50萬份傳單。
業者告訴媒體,在選情激烈的選區,候選人會為了吸引更多選民注意而下更多訂單。Ben Ang也說,人民行動黨和工人黨一同角逐的選區就因此會有更多訂單。
根據其公司的網站,傳單價格從每100張55元起,並根據尺寸、數量和紙張類型等因素有所變動。

2015年大選。西海岸集選區人民行動黨准候選人鄭德源準備了一些競選期間的傳單和卡片等材料,其中包括印有自己與妻子和三名孩子的全家福的宣傳卡,以強調家庭的重要性。(鄭德源)
另一家印刷公司Print&Print自1990年開始經營,除了定期為人民行動黨和工人黨管理的市鎮會印製宣傳材料,也包辦兩黨的競選所需。
公司經理Cynthia Oh告訴媒體,各政黨通常會在競選活動開始前的四到五天敲定訂單。在大選期間,橫幅、海報以及紙巾、扇子等宣傳品的訂單都將增加15%。
Ben Ang說,在商言商,他的公司不受政治傾向左右,對所有政黨一視同仁,收取同樣的費用。
值得注意的是,業者的生意即使會在大選期間增加,但增幅還是有個頂限。
這是因為根據國會選舉法令,全國大選參選人的競選開支都有上限。
以2020年大選為例,競選經費上限是每名選民4元,也就是說,按照候選人參選選區的選民總人數,經費不得超過平均每人4元。
國會選舉法令也規定,所有參選人的競選代理人須在政府憲報公布大選結果後的31天內,向選舉官呈報他們的競選開銷,選舉局隨後也會開放候選人的競選開銷,供媒體和公眾付費查詢。
實體宣傳單張在社媒時代還有價值
澳大利亞默多克大學(Murdoch University)媒體與傳播學的客座教授李廷文指出,面對面或實體形式的人際交流通常比數字形式更具說服力。
「現場音樂會能夠激發粉絲的支持,同樣的道理也適用於實體競選活動。」
李廷文教授表示,這包括挨家挨戶敲門與居民見面並分發傳單,無論他們是否會閱讀傳單。
Ben Ang也認為,傳單在上門拜票拜時尤為重要,如果家裡沒人,可以把傳單塞進門內,這樣就不會白跑一趟。
「一些政黨非常重視宣傳單張,因為這是一種證實有效的方法,可以讓居民更了解他們。」
候選人能在競選期間張貼海報和布條,以向選民傳達訊息。
李廷文指出,這種視覺材料有助於提高候選人的公共認知度,因此對新候選人來說更重要。

2020年大選競選期間,各政黨海報張掛在大街小巷燈柱上,西海岸集選區這個燈柱就掛著人民行動黨和新加坡前進黨的競選海下報。(聯合早報)
南洋理工大學黃金輝傳播與信息學院助理教授賽夫丁(Saifuddin Ahmed)則指出,實體材料也能更好地防止虛假信息的傳播。
「與數字內容相比,人們會更認同印刷材料,因為數字內容可能被篡改或忽視。」
「我們更容易忽略或跳過數字廣告,而實體海報則能在交通繁忙或人口密集的區域為候選人帶來更高的曝光度。」
觀察人士指出,社會中的某些群體,如一些年長者,可能不太擅長使用科技,更傾向於傳統的競選材料。
新加坡國立大學傳播與新媒體系主任彭麗珊副教授指出,數字信息環境已經變得非常擁擠。
「事實上,要與那些尚未在社媒上關注政黨的選民建立聯繫,可能更加困難。」
彭麗珊副教授指出,雖然印刷實體宣傳材料成本更高,派發起來也需要大量人力,但通過數字渠道分發的材料其實需要更深入的專業知識,包括了解不同的在線平台的操作,並在網絡空間中調節輿論,與選民互動。
她表示,在即將舉行的大選中,如何平衡實體與數字宣傳對各政黨來說至關重要。
各種法令準備就緒應付選舉打假
去年10月在國會通過的《選舉(維護網絡廣告誠信)法令》在今年1月22日生效。這項新法律將成為重要工具,進一步打擊深偽內容,防止虛假的網絡選舉廣告,對選舉和候選人,造成影響。
儘管法令已經生效,它只會在選舉令狀頒布當天起實行,直到投票日投票活動結束為止。
法令禁止選舉期間,在網上發布歪曲候選人言行的深度偽造視頻等數碼篡改內容,避免選民受這類幾可亂真的假信息誤導。
根據法令,經由生成式人工智慧、修圖、配音,或是拼接等數碼技術創作的內容,如果歪曲候選人的言行,就不可在網絡上發布,包括視頻、圖像、音頻或由機器撥打的自動語音電話(robocalls)。
另外,政府也意識到社交媒體平台的算法可能會被操控,在本屆大選來臨之際將與社媒公司溝通,提醒它們守法,尤其是與外來干預相關的法律。
而《防止外來干預(對應措施)法令》(The Foreign Interference (Countermeasures) Act,簡稱FICA)中的各種條款,就是用來對付算法驅動的網絡外國干預,特別是外國勢力為了影響我們的選舉而進行的惡意信息宣傳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