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 歲男子林偉俊(譯音)為償還債務,與兩名同夥共謀用鍍金銀戒指冒充真金典當,五天內騙得 6140 元;還犯下冒用他人身份騙手機、無照駕駛等多項罪行。
12 月 16 日(星期二),他在國家法院承認六項控狀(其餘七項交由法官量刑時一併考量),最終被判入獄 26 周、罰款 1000 元,同時被禁止考取各級駕照 24 個月,為自己的連環違法行為付出沉重代價。

案情披露,這起假金詐騙案的源頭是一名名為 「達爾」 的陌生男子。
2024 年 7 月左右,「達爾」 聯繫上林偉俊的朋友林偉龍,提出只要協助將一批 「金戒指」 拿到當鋪典當,就能抽取典當金額 15% 的佣金。
調查證實,這些所謂的 「金戒指」 實則是表面鍍了一層金的銀戒指,根本不值所典當的價格。
林偉龍深知林偉俊和另一名友人鄭家鴻(譯音)經濟拮据,且兩人還欠著自己的錢,便將這份 「輕鬆賺佣金」 的 「工作」 介紹給了二人,並告知會有供應商提供 「金戒指」。
急需用錢還債的林偉俊和鄭家鴻當即答應。隨後,「達爾」 安排跑腿人員將戒指送到義順交給林偉龍,三人的詐騙團伙正式成型。
2024 年 8 月 2 日至 6 日的五天時間裡,三人分工協作,在多個當鋪流竄作案,先後典當了六枚假金戒指,累計騙得 6140 元。
作案時,通常由林偉俊或鄭家鴻進入當鋪完成典當流程,林偉龍則和另一人在外等候望風,其中鄭家鴻還曾單獨完成一次作案。
每次得手後,林偉俊和鄭家鴻會將到手現款的 85% 交給林偉龍,由其匯入 「達爾」 的銀行帳戶;兩人在分得 15% 的佣金後,還各自向林偉龍償還了一筆數目不明的欠款。
除了參與假金詐騙,林偉俊還犯下其他多起獨立罪行。2024 年 2 月,他趁阿姨不注意,擅自使用對方的身份證兩次簽下電話線配套合約,以此騙取了兩台蘋果手機。
得手後,他立即將手機分別以 1300 元和 1400 元的價格賣給手機店,將錢款據為己有。
而早在 2024 年 1 月 25 日凌晨,林偉俊還通過友人的租車帳號違規租車,在未取得駕照、車輛也未購買第三方保險的情況下擅自駕駛,途中遇到交警路障時被當場查獲,無照駕駛的違法行為就此敗露。
2024 年 8 月 15 日,警方經過調查鎖定嫌疑人,將林偉俊抓獲歸案。
據悉,其兩名同夥已先行伏法:林偉龍早前認罪後被判入獄 20 周;鄭家鴻因面對七項包括欺騙、無照駕駛等罪名,認罪後被判處更長刑期 —— 入獄 15 個月零 8 周、罰款 2900 元,同時被禁止考取駕照 30 個月。
根據新加坡法律,欺騙罪一旦罪成,最高可判處 10 年監禁或罰款,或兩者兼施;冒用他人身份證件進行交易、簽訂合約,同樣涉嫌違法,將面臨罰款或監禁;而無照駕駛、使用他人帳號租車且未投保第三方保險,均違反《公路交通法令》,最高可判處監禁、罰款及禁止考駕照的處罰。
法官在量刑時指出,林偉俊參與有組織的詐騙活動,還接連犯下多種不同類型的違法行為,主觀惡性較大,必須予以嚴厲懲處以起到震懾作用。
此次案件也再次提醒公眾,任何試圖通過欺騙、冒用身份等違法手段謀取利益的行為,都必將被法律嚴懲;面對債務壓力,應通過合法途徑解決,切勿抱有僥倖心理觸碰法律紅線。
目前,林偉俊已正式入獄服刑,相關罰款也需在規定期限內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