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左上起)法官洪清福、哈里古瑪;(左下起)劉少玲、戈達德、蒂爾爵士。(圖:新加坡法庭)
尚達曼總統根據我國憲法,委任五人出任上訴庭法官、國際法官和司法委員。
其中兩名法官——洪清福(Ang Cheng Hock)和哈里古瑪(Hri Kumar Nair)將從下個月1日起,出任上訴庭法官。
在這同時,劉少玲也受委擔任最高法院司法委員。任期同樣從下個月1日起生效,為期兩年。
另有兩名外籍人士——戈達德(David John Goddard)和蒂爾爵士(Sir Nigel Teare)受委擔任最高法院國際法官。他們將負責審理新加坡國際商事法庭(SICC)的案件,任期從明年1月5日起生效,為期一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