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告阻擋德士。 (檔案照)
(新加坡訊)58歲男子前往新工作地點時迷路,竟對至少5名公眾和警員發怒火,不僅動手攻擊人,還爆髒話、吐口水等。
被告莫哈末安瓦(58歲)是在今年6月26日,清晨7時50分左右,於新加坡直落古樓羅弄L巷,以肉身擋車,阻礙交通,甚至騷擾路人,過後被警逮捕。
被告共面對21項控狀,包括蓄意傷害公務員、使用刑事武力妨礙公務員執行任務、蓄意傷人、牴觸防止騷擾法令(POHA)等。
被告前日承認其中13項控狀,被判坐牢60周又5天,由於他在假釋期間犯案,外加6天監禁。
根據案情,被告在當天要前往位於直落古樓羅弄的新工作地點時迷路,因而發怒。

被告擺出架勢,挑戰上前阻止他的民眾。 (檔案圖)
他先是在清晨6時47分,在沈氏東道阻擋一輛行駛中的德士,司機(60歲)只好在路中央緊急剎車。
被告開門上車,要求司機送他到直落古樓羅弄J巷,但由於車上還有乘客,司機拒絕送被告到目的地,被告卻堅持。就在司機拿出手機打算報警時,被告拍掉對方的手機,司機因擔心乘客的安危,趕快開車前往警局。德士接近警局時,被告突然下車往菜市路的方向走去。
被告下了德士後,在菜市路迪卡儂巴士站附近,向一名31歲女子問路。由於被告說話含糊不清,女子告訴被告不清楚他要去的方向,被告為此變得激動,抓著女子的背包,把她拖到交界處。
女子大喊求救,被告還揮拳揍女子的右眼,兩人一同跌在地上後,女子趁機跑到巴士站上巴士。 被告也跟著她上巴士,隨後對她拳打腳踢,還用水瓶擊打她的頭。
女子跑下巴士,公眾見狀幫忙分開兩人,她接著上了另一輛巴士,叫車長趕快關門,才擺脫了被告。

公眾協助制伏被告。 (檔案照)
事發不到一小時,被告又在直落古樓羅弄K巷的巴士站推了一名17歲少女,她叫了一下後,被告開始朝她揮拳,她趕快逃跑,隨後報警。
警方在接獲多名民眾通報後趕到現場。其中一名36歲警員抵達後,把被告逮捕,帶上警車,被告對他大喊大叫、暴粗話,還踢他和朝他吐口水。
另一名助理警察總監當時嘗試讓被告冷靜,結果被告也對他吐口水。
此外,案情顯示,被告在6月21日搭乘巴士時,不爽一名男子手肘撞到他,朝對方爆粗口。巴士司機因而介入兩人的糾紛,也把巴士停在巴士站,但此時被告開始對巴士司機開罵。即便司機嘗試讓被告冷靜,被告還是推了對方的胸膛。車上有乘客錄下過程,結果也遭被告踢了一腳。
警員最後在邵氏商業大廈(Shaw Plaza)逮捕被告,把他送往警局時,被告在警車上對警員罵髒話,也多次踢警員的腿、臉和頭部。
被告在求情時表示,家裡還有兩個分別17歲和18歲的孩子,由他的母親照顧,前妻在他還押期間已經回鄉,兩人已離婚。
法官下判時勸被告要控制自己的脾氣,不能隨意對無辜的人使用暴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