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等法庭
圖: CNA
一名46歲的前私會黨徒涉嫌性侵三名少年,但他不認罪,昨天(11日)起在高庭自行抗辯。
案件發生在2018年,三名受害者當時的年齡介於16歲到17歲。他們跟現年50歲的被告Mustapah Abdullah住在同一個鄰里,在朋友的介紹下認識被告,並經常聚在一起聊天。
三名受害者過後聽到傳言,指他們的朋友遭被告性侵,於是開始避開他。被告知情後非常生氣,安排在2018年10月18日晚上10點半,跟三名受害者在他們經常聚會的亭子見面,還恫言要騷擾和傷害他們的家人,甚至對他們動粗。
之後,被告叫受害者輪流到亭子附近的兒童遊樂場和他一對一見面,並趁機性侵他們,三名受害者因害怕而就範。
幾天後,其中一人將事情告訴學校輔導員,學校過後報警。
心理衛生學院的報告顯示,被告沒有精神疾病或智力障礙,干案時心智健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