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承包商收賄來還債付帳 新捷運高級工程師被判罰款

國家法院檔案照。(圖:CNA)
交通業者新捷運的一名高級工程師因為向承包商收取賄賂來償還債務和支付手機費用而被罰款3600元。他也必須繳付另外1350元的罰金。
61歲的被告劉潤輝對於兩項違反防止貪污法令的控狀認罪。法官在下判時,把另一項控狀也考慮在內。
被告是向Clear Cut Engineering公司的老闆博明財收取賄賂。博明財的公司是在被告的推薦下,為新捷運提供維修服務和機器零件。
被告在2019年因財務問題而先後向博明財借了2千零50元。作為交換條件,他讓博明財的公司多次為新捷運提供服務。兩人沒有提到還錢的部分,而博明財也沒有要求被告還錢。
劉潤輝聲稱自己向博明財償還了600到700元。
博明財早前已經認罪,被判罰款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