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男子酒後騎電動腳踏車回家途中撞上路人,還把對方的女友人推出馬路,導致她差點被巴士撞上。他還因打傷七歲兒子等罪行被控,吃牢飯32周。
被告是一名29歲的男子。根據其中一項控狀,他去年3月9日凌晨2時至6時與兩名朋友在組屋樓下喝下六七罐啤酒後,騎著電動腳踏車要回家。
途中,他在直落布蘭雅坡的一處走道上撞上了一個正走向巴士站的路人。雙方因此起爭執,被告還對路人爆粗。
該路人與同行的一名47歲婦女嘗試走開,不過被告上前質問時還推了婦女的肩部,導致她從走道踏出馬路。
當時一輛巴士正朝著婦人方向開來,幸好司機及時剎車,才沒釀成車禍。
三人接著都上了這輛巴士,司機問被告為什麼要推人,他又不滿,與司機爭吵,還向走到巴士後方對兩名受害者大喊大叫。
巴士司機通知上司後警方到場,但被告已離開。不過他當天下午就被警方找到了。
被告其他罪行包括,前年9月有一次到前妻的住處,進門後稱家裡的味道難聞,要求兒子從房間出來打掃。
期間,被告掌摑當時只有七歲的兒子,還把他推倒在地,導致兒子兩顆門牙斷裂,嘴唇受傷。
他干案前喝了四罐啤酒,也違反了禁止他向前妻以及兩名孩子動粗的保護令。
被告承認魯莽行為危及他人性命、惡作劇、違反個人保護令、蓄意傷人等罪名,前天(3月24日)被判坐牢32周。
被告也於前年9月跟一名與自己不和的鄰居起糾紛,酒後一拳打破鄰居窗,再隔著鐵門縫隙揮拳打鄰居。另一名不相關鄰居的窗戶也遭殃,玻璃遭被告擊破。被告也涉及另一起酒後把花盆從三樓扔下樓的事件。
法官下判時表示,希望被告日後不要以為喝酒和暴力能解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