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無業漢酒後到廟宇拿劍上街揮舞。(示意圖)
(新加坡1日訊)65歲無業漢烈酒下肚後,竟到廟宇拿走48公分長劍在路上揮舞,被帶到警局還猛踢警員肋骨,導致對方嘔吐。
被告林國忠(65歲)共面對牴觸公共賭館法令、持有危險武器及蓄意傷害防止公務員執行任務四項控狀。
案情顯示,被告去年12月24日下午約4時約了朋友到芽籠14巷的一間咖啡,喝了一大杯烈酒。他在當晚7時獨自離開,遊蕩到芽籠11巷,結果竟走入一間廟宇,拿走刀刃長約48公分的劍,上街揮舞。
這一幕驚動警方到場,將渾身酒氣的他逮捕,押送到勿洛警署。
被告晚上10時30分左右在警署的暫時等候處開始大聲嚷嚷,甚至用頭撞牆,受害者莫哈默.納茲利(22歲,國民服役警員)和另五名警員為了避免被告繼續傷害自己,決定把他抬到有護墊的拘留室。
被告用雙腳頂住門框,受害者於是捉起被告雙腳,但被告激烈掙扎,猛踢了他的肋骨,但他即便疼痛仍依舊緊捉被告雙腳,之後又被被告踢了一腳。
受害者的主管見他一臉疼痛,要他去休息,結果他還嘔吐,到醫院診治時發現胸膛與手挫傷。
白髮蒼蒼的被告昨早(12月31日)認罪,最後被判入獄兩個月又兩周,罰款3000新元。(人名譯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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