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食品包裝上的日期標示五花八門——「此日期前食用」(Use By)、「最佳食用日期」(Best Before)、「有效期」(Expiry Date)……
但過了包裝上的日期,並不代表食品一定馬上不能食用。
為了減少食物浪費,新加坡食品局今年開始展開研究,探討未來是否可以在確保食品安全的情況下,允許捐贈一些已經超過「品質期限」、但仍適合食用的食品。

🍞 「Best Before」過了,不一定代表不能吃
國會星期三(9月9日)針對糧食韌性動議進行辯論。
文化、社區及青年部兼永續發展與環境部高級政務次長吳函燕在辯論中透露,政府下一步將進一步檢視食品日期標示的做法。
目前,不同食品製造商採用的日期標示並不統一,例如:
🔸 Use By(此日期前食用)
主要與食品安全有關,超過日期後可能存在安全風險。
🔸 Best Before(最佳食用日期)
主要代表食品的最佳品質,例如風味、口感或新鮮度可能隨著時間下降。
也就是說,「品質期限」與「安全期限」並不是完全相同的概念。

🥫 政府研究:超過「品質期限」的食品能不能捐?
吳函燕表示,目前國際上也沒有統一的指導原則,明確規定食品超過標示日期後,還可以安全食用多久。
因此,食品局正在研究:
在不降低食品安全標準的前提下,是否可以允許捐贈部分已經超過品質期限的食品。
如果最終允許,這意味著一些雖然已經過了「Best Before」,但仍然適合食用的食品,就可能不必直接被丟棄,而是可以重新分配給有需要的人。
食品局預計將在明年公布相關詳情。
永續發展與環境部回復《聯合早報》詢問時也透露,食品局從今年開始已經與業者接洽,進一步了解本地食品日期標示的實際做法。
🤝 食品捐贈已有法律保障
新加坡國會在2024年通過《善糧捐贈法》(Good Samaritan Food Donation Act)。
這項法律規定,只要食品捐贈者符合特定條件,就可以獲得一定程度的免責保障,為企業和個人重新分配食品創造更加有利的環境。
政府如今進一步研究食品日期標示,目的也是希望讓更多仍然可以食用的食品得到重新利用。
🗑️ 新加坡一年丟掉79萬噸食物
減少食物浪費並不是小事。
數據顯示,新加坡去年產生的垃圾中,約11%是食物垃圾,總量達到79萬公噸。
換算下來,相當於:
每人每年丟棄約128公斤食物。
因此,如果未來能夠更準確地區分「品質下降」和「食品安全風險」,一些仍然能夠食用的食品就有機會避免被直接丟進垃圾桶。
不過需要注意的是,這並不意味著所有超過日期的食品都可以繼續食用。
尤其是涉及食品安全的「Use By」等日期,消費者仍應謹慎處理,不能簡單理解為「過期了也沒關係」。
新加坡食品局預計明年公布研究詳情,到時哪些食品可以捐贈、適用什麼條件,以及如何確保食品安全,相信會有更明確的規定。
你平時看到食品包裝上的「Best Before」和「Use By」,會不會搞不清楚兩者的區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