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及家庭發展部(16日)發表文告稱,當局將於明年1月18日啟動冠病疫情復甦補貼(COVID-19 Recovery Grant),以支持受冠病疫情影響的中低收入員工和自僱人士。
文告稱,在這一補貼計劃下,若有員工因公司裁員或非自願終止合同而失業,連續至少三個月休非自願無薪假,則每月最多可領取700元的補貼,為期三個月。連續三個月面臨平均至少50%的工資損失的員工,每月最多可領取500元的補貼,為期三個月。
有關冠病疫情復甦補貼申請資格的詳情,可見社會及家庭發展部官網。
總體來看,當局對冠病疫情復甦補貼申請人的要求更為嚴格,該補貼計劃的目標人群是受疫情影響,收入損失更大的、21歲及以上的本地公民或永久居民。
公眾可以在明年1月18日至12月31日每天上午9點至晚上10點(包括周末和公共假期)通過政府網站在線申請這一補貼。
新聞/圖片來源:社會及家庭發展部官網
編輯:Anit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