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歲時企圖強姦妹妹 少年被判緩刑監視

示意圖。(圖:CNA/Jeremy Long)
四歲就接觸到色情網站,少年在14歲時企圖強姦比他小三歲的妹妹,被判緩刑監視27個月,求判改造訓練的控方提出上訴。
根據昨天(1日)發布的判詞,案件發生在2020年,少年當時跟父母和妹妹同住,妹妹當時也才11歲。
他在2020年4月21日趁妹妹看似熟睡時,先是非禮她,然後再性侵她。
他接著在4月至5月之間,企圖強姦妹妹,被妹妹阻止推開。
社會及家庭發展部在2022年發現此事之後報警,揭發少年的罪行。
緩刑監視官的調查發現,現年18歲的少年年僅四歲就接觸到色情網站,「介紹」他看色情網站的竟然是同樣年僅四歲的表親。
少年在2017年至2020年之間越來越常看色情內容,心理學家指出,他早期性化的經歷影響了他的性心理發展。
法官指出,少年案發時正在經歷或正要經歷青春期,所有罪行都發生在2020年4月或5月,他之後就沒有再犯。
法官說,短暫的犯罪時間顯示少年當時是在尋求性滿足,也是出於好奇心。一旦他發現妹妹沒有回應或是表現出不適或不願意,他就停止了。
法官也說,少年提早接觸到不恰當的性相關行為,卻沒有恰當的成人指導,協助他在成長過程中應付對於性的好奇心。
他的父母經常出國工作,直到父親在2018年轉行當房屋經紀之後,才有更多時間留在家。
法官說,少年的父母顯然對兒子不健康且隱秘的性相關行為毫不知情,直到緩刑監視官告訴他們。
庭上也揭露,少年得知自己對妹妹造成的傷害之後,行為出現顯著的改變,例如跟異性朋友交流時保持尊重。
少年也意識到自己的行為破壞了妹妹對他的信任,也讓父母失望。
他隨後嘗試通過父母、社交媒體以及其他方式教育自己,建立正面和健康的關係。
他的父母也在他的手機和電腦里安裝了監控應用程式,監督他的日常使用。
除了判他接受27個月緩刑監視,法官也要他履行120個小時的社區服務、參與針對相關罪行的治療,以及遵守兒童保護服務處的安全計劃。
由於控方提出了上訴,緩刑監視的條件也將暫緩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