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經營公司必讀】企業股份管理可能涉及的問題(三)

2024年09月09日   •   684次閱讀

在新加坡成立公司後,股份的管理是企業日常運營中極為關鍵的一環。這不僅涉及到公司資本結構的優化,更直接關聯到公司治理和股東權益的保障。本文將深入講解新加坡公司股份的基礎知識、不同種類的股份以及如何高效管理股份,無論您是初創企業的老闆還是現有企業的經營者,以下內容都將幫助您更好地掌握股份分配和管理。

新加坡股份的種類

1. 普通股

普通股是最普遍的股份類型,通常擁有投票權,但不保證股東能夠獲得股息。與優先股股東相比,普通股股東的分紅通常較低。公司可將普通股劃分為不同類別(如「A」類和「B」類),每種類別的股份都帶有不同的權利。

2. 優先股

優先股賦予股東一些優先於普通股的權利,如固定的股息分配權和在公司清算時優先返還資本的權益。

3. 可贖回優先股

可贖回優先股允許公司在特定日期或基於董事的決定按約定價格回購這些股份。公司必須持續經營,並且可以通過發行新股份的收入來支付贖回股份的本金。董事需通過BizFile+的「可贖回優先股贖回通知」電子服務向ACRA提交清償聲明。

4. 可轉換優先股

可轉換優先股在特定時間內有權獲得固定股息,期限結束後,公司可以選擇將其轉換為普通股或保持原狀。轉換價格需在公司章程中明確,且不會隨普通股價格的上漲而調整,這實際上允許股東以較低價格購買普通股。相關交易在BizFile+中記錄為「股份轉換」。

5. 庫存股

庫存股是公司回購的自己的普通股,公司作為庫存股的所有者時,沒有投票權或分紅權。公司持有的庫存股不得超過已發行普通股的10%,超出部分必須在六個月內註銷或處置。公司可通過Bizfile+的 "根據S76K註銷或處置庫存股通知" 電子服務來處理庫存股。

新加坡公司股份管理要點

1. 提交「更新EROM和實繳股本的通知」

若已部分繳納的股份後續被全額繳清,公司需通過BizFile+提交「更新電子成員登記冊 (EROM)和實繳股本的通知」來告知ACRA。

2. 股份分配

股份分配涉及公司發行新股,可能增加公司的股本。私人公司需在通過BizFile+提交股份配售申報表後才能分配股份;股份有限公司則可在任何時間分配股份,並在14天內提交申報表。公司章程可能授權董事決定新股發行的數量、條款和價格,但需遵守《公司法》第161條的規定。所有公司董事在配股前必須通過股東大會獲得批准。股份可按現金或非現金方式分配,原因可能包括合同規定、公司章程要求或作為股息支付。

3. 股份轉讓

股東可將其股份轉讓給其他股東,轉讓需遵循公司章程的規定。只有全額支付的股份才能轉讓。公司必須通過BizFile+提交「股份轉讓/更新成員名單」交易來通知ACRA股份轉讓情況。

4. 股份重新計價

股份可以通過普通決議重新計價或更改貨幣單位,公司可採取決議中指定的即期匯率或平均匯率來確定轉換率。公司必須通過BizFile+提交「重新計價通知」交易。股份重新計價不會影響股東的權益,如股息或投票權。

5. 股份轉換

股份可通過特別決議或通知ACRA的方式轉換為其他類別,但不可贖回優先股不能轉換為可贖回優先股。公司若要轉換股份,需通過BizFile+提交「股票轉換」交易。

股份管理對於新加坡公司至關重要,正確的管理和申報對於保障公司治理和股東權益至關重要。若有股份相關的疑問或需在BizFile+中申報股份交易,應諮詢專業企業服務提供商。若申報過程中出現錯誤且無法通過提交「錯誤通知」解決,可能需要法院命令來更正錯誤。

6. 股本調整

企業可能因商業需求而調整其股本。在得到公司章程授權的情況下,公司可以通過以下方式在股東大會上調整股本:

- 發行新股以增加股本;

- 將已全額繳付的股份全部或部分轉換為股票;

- 將股票重新轉換為已全額支付的股份;

- 將全部或部分股本合併或拆分為更高或更低面額的股份,這樣只會改變股份總數,而股本總額保持不變;

- 將股份細分為面額更小的股份,即「股份分割」,這將增加股份數量,但股本總額不變;

- 註銷未認購或已被沒收的股份,這將減少股本,但法律上不視同為減少股本,因此無需遵循減資程序。

若公司需調整股本,需通過BizFile+提交「根據S71進行的股本變更通知」交易。

減少股本

公司可能因商業考慮而減少股本,這會降低公司的股東權益。減少股本的常見原因包括:

- 將不再需要的實繳資本返還給股東;

- 簡化資本結構,提高運營效率;

- 回購或取消希望退股的股東的股份;

- 使公司能夠支付股息、回購股份或籌集資金滿足其他需求;

- 消除阻礙股息分配的虧損;

- 減少或取消已繳足或未繳足的股份;

- 取消不再反映公司可用資產的股本。

公司可通過以下方式減少股本:

(a) 獲得成員的批准;

(b) 提交法院命令。

尋求成員批准的流程如下:

① 通過一項特別決議以獲得成員的批准;

② 董事需作出償付能力聲明,私人公司有效期為20天,上市公司為30天;

③ 設定一段時期,供債權人提出反對資本削減的申請,債權人在特別決議通過後6周內必須提交申請;

④ 若債權人提出異議,法院可下令撤銷該決議。

若特別決議通過後6周內無異議,可通過BizFile+提交「根據S78E通過特別決議減少股本」交易。一旦提交給ACRA,減資即生效。

提交法院命令的流程如下:

① 通過一項獲得成員批准的特別決議;

② 申請法院命令以批准減少股本,若獲批准,需在法院命令發布後90天內提交「根據第78G條通過特別決議減少股本的通知」交易。

向ACRA成功提交文件後,減資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