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6日訊)珠寶店助理經理心生貪念,算準離職前一天,抱著300件價值超過24萬元(約72萬2568令吉)的珠寶越堤潛逃,三年後落網時,珠寶都已被他變賣光。
29歲的大馬男子劉廷良今早承認一項監守自盜,及牴觸一項防止貪污法令的控狀。
被告自2013年在Lovis Diamond珠寶店擔任銷售行政人員,之後升職為助理經理,主要負責處理在裕廊西城和勿洛廣場兩間分店的銷量。他有權調動兩間分店與總公司的珠寶,也負責看管分店裡的珠寶。
案情顯示,被告在2016年2月24日萌生盜珠寶的念頭,並申請隔日拿假,決定珠寶到手後,一去不返。

記者之前走訪珠寶店的母公司TLV集團時,大門緊閉。(檔案照)
通過慎密的計劃,被告安排勿洛廣場分店的員工準備101件珠寶,再使用銷售終端機(POS)註明將這些珠寶調動至裕廊西城分店。
約莫晚上8時,被告拿著珠寶到裕廊西城分店,再次用銷售終端機(POS)記錄298件珠寶將被調回總公司,然後趁分店打烊後,把總值24萬6624元零3角的珠寶裝入黑色袋子中離開。
隔日被告拿著盜取的珠寶越堤潛逃,總公司的商業經理在事發兩天後點算珠寶存貨時,發現298件珠寶的下落不明,立即報警處理。被告事發後在馬來西亞變賣珠寶,換取現金。
法庭發出通緝令,在和大馬皇家警方緊密合作與協助下,被告於今年6月5日在大馬被捕,之後押送回我國,被控上法庭。
被告至今未作出任何賠償,警方也未找到這些珠寶。
記者今年6月走訪其中一家位於裕廊東西城商場(Westgate)的店面,發現已被一間服飾店取代。據服飾店職員表示,這間珠寶店兩年前就搬走。
網上資料也顯示,位於烏節路的另一間分店也已關閉。
珠寶店的資料顯示,公司跟著名的TAKA Jewellery隸屬同一家控股公司TLV Holdings。
被告求情稱要照料母親與妹妹一家,盼法官輕判。
控方指出盜竊珠寶的價值偏高,而被告明知珠寶是贓物,依舊逃到大馬,必需嚴懲。
被告求情時說,23歲的妹妹離異後,帶著兩名小孩與母親同住,他是家中唯一的經濟支柱,盼法官從輕發落。

被告劉廷良因失信近超過24萬元的珠寶被控。(示意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