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1日訊)已有交往4個月的女友,青年卻劈腿搞上年僅14歲的無知少女,誘使少女發來裸照,分手後更把少女至少18個裸照和赤裸身子的視頻發給她的同學,導致少女的裸照在校園內瘋傳。
這名厚顏無恥的青年是21歲的陳勝軒(譯音),他面對3項控狀,包括性侵、牴觸兒童與青少年法令和散播猥褻視頻的控狀。他昨天承認其中兩項,餘項交給法官下判時一併考慮。
受害少女案發時只有14歲,為了保護少女,媒體不得報道任何可能泄漏少女身份的資料。
根據案情,被告去年12月瀏覽社交媒體時,發現該名年僅14歲、樣貌靚麗的受害少女,於是開始關注和發簡訊給她。
兩人在網上聊了三四天,被告聲稱少女能夠理解他,於是對少女展開追求,少女也答應當他女朋友。

已有女友的被告陳勝軒搞上14歲少女,與少女分手後還散播她的裸照和視頻。(檔案示意圖)
實際上,被告當時已有女朋友,雙方交往四個月,受害少女不知被告劈腿,當了「小三」。
被告接下來把自己的裸照發給少女,並要求少女也將裸照發給他。少女起初拒絕,但她不斷收到被告的裸照,又受不了被告的一再要求,最終答應被告要求,按指示拍下裸照發給被告。
兩人不久後分手,被告一兩天後就跟兩人的共同朋友「告狀」,指少女曾說該名共同朋友的「壞話」,並把少女至少10個裸體視頻和8張裸照發給該共同朋友。
該名共同朋友是少女的同學,少女的裸照隨即被泄露,在校園傳開。
今年1月3日,少女從其中一名同學口中得知自己的裸照被瘋傳後,向學校輔導員申訴,並按訓導主任的指示報警揭發被告。
法官下令提交緩刑監視報告,案展下個月10日下判。
被告奪走少女初夜後,竟以少女「不夠獨立」屢次妨礙他打電玩為理由,向少女提分手。
案情顯示,少女與被告交往期間曾到被告的家玩。兩人躺在床上看電視節目,被告在沒有使用安全套的情況下,與少女發生性關係,奪走少女初夜。
被告後來覺得少女頻頻在他打電玩時發簡訊打擾他,認為少女不夠獨立,因此與少女斷絕來往。
被告奪走少女初夜,散播少女的裸照和視頻,還到處說少女是非,導致少女失去自信,頓時覺得自己「很笨」。少女為此經常作惡夢,自我孤立,下課時間也寧願待在教室。
律師代為求情時指,被告的父親已離世,母親拒絕替他保釋,就是為了要讓他吸取教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