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女友偷母親保險箱 不肖子判監3個月

2021/03/05   •   4539閱
男子與女友聯手盜竊母親保險箱,偷走26件金飾及數百元現金,並用作購物及酒店住宿。最終,女子因盜竊、欺騙等罪名被判刑8週,男子則判刑3個月。案件反映了貪婪與欺騙的後果,也凸顯了在親人之間相互信任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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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4日訊)貪婪惹禍!男子與女友聯手,偷走母親裝有26件金飾和數百元現金的保險箱,還找來鎖匠開鎖,把金飾當得近9000元(2萬7000令吉),最終換來3個月坐牢,女友也被判8周牢獄之災。

  

男被告王宏昇(26歲)早前已被判入獄3個月。他的女友施佳凝(21歲)昨天面控,面對包括偷竊、欺騙和失信等9項控狀,控方針對其中兩項提控,其餘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量。

案情披露,今年1月8日,女被告收到男友來電,稱想偷母親的保險箱,女被告起初拒絕,但最終還是答應下來。

  

她隔天一早來到男友家,男友就從房間柜子中偷走母親的保險箱,豈料二人怎麼也打不開,便拿到離家24公里外的組屋,找了鎖匠才成功打開。

  

兩人隨後將裡面的金項鍊、耳環、戒指和手鍊等金飾拿去當了近9000元,並把保險箱裡的外幣兌換了406元(1218令吉)。

兩人把贓款用來購買兩個蘋果手機、兩台電腦、兩個藍牙耳機和兩張環球影城門票,甚至還在酒店住了一宿。

  

受害人當天回家發現保險箱不翼而飛立即報警,警方過後在當鋪找到遺失的金飾。

  

另外,案情還提到,被告去年6月在網購平台Carousell假借售賣腳車和手機的名義,騙了5人1050元(3150令吉),並把錢用於個人開銷,至今未賠償。

  

由於女被告無人保釋,自一個多月前就遭還押。控方指出,若她找到擔保人,不反對提交緩刑監視報告。女被告則表示,母親不願保釋她。

  

她在庭上哭訴表示很後悔,想改過自新,之前已經申請就讀工藝教育學院,但男友不讓她上學,為此希望以後能繼續學業。

  

法官最終判她坐牢8周,並提醒她日後不要重蹈覆轍,女被告表示會牢記。(人名譯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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