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法庭對一名警官蔣某作出嚴厲判決,因其收受秘密社團成員賄賂共計32500新元以換取保護,被判處6.5年監禁及同等金額罰款。蔣某,現年46歲,自2020年12月7日被捕以來,已對七項賄賂罪與三項妨礙司法公正罪提起上訴。
1. 案件概述
8月16日新加坡一名警官因收受秘密社團成員的賄賂共計32500新元以換取保護,被法庭判處6.5年監禁及罰款32500新元。
該警官名叫符某,因被控犯有7項賄賂罪和3項妨礙司法公正罪,自2020年12月7日被捕後一直備受關注。目前,他已對所判定的罪行提出上訴。

被告符志強經審訊後罪成。
來源:聯合早報
2. 案件詳情
據檢方披露,該警官涉嫌利用科德爾和瓦特對拘留的恐懼,從他們那裡收取了大量賄賂以換取他們的案件得到妥善處理。這些賄賂在一年的時間裡頻繁發生,困擾著這位經常陷入經濟困境的被告。
符某被指控幫助來自中國的陳光韻減輕處罰或避免因與移民有關的犯罪而被起訴,並從中獲取了18000新元酬勞。
此外,符某還涉嫌通過欺騙手段,使陳相信需要支付1萬新元以申請許可返回新加坡,從而獲得另外1萬新元的非法收入。
新加坡警方表示將對此事展開內部調查行動,他們還透露,符某的犯罪行為是在內部檢查中被揭露的,當時他已被免去了一線職務。警方表示,「在新加坡警方腐敗行為調查局調查過程中,我們全力配合。」

來源:todayonline
根據法庭文件顯示,符某自1995年加入新加坡警察部隊後,於2006年被派往秘密社團分部工作。在2019年9月的一次事件中,王某和陳某因在烏節路夜總會發生爭執並導致王某被捕。
隨後幾天內,兩人與符某在Kiss KTV會面並給予其紅包以逃避警方的追查。符某曾多次利用其職務之便為兩人提供幫助以逃避警方的行動。
作為回報,符某不僅在多個場合為兩人提供保護並試圖勸阻警方對他們的行動,甚至在巡警試圖對王某和陳某進行現場檢查時主動干預並說服他們放棄此行動。
符某還成功協助陳躲避了多次警方的追捕並指導其逃離警方設下的伏擊圈等操作使其得以逃脫抓捕。
3. 法庭宣判
面對檢方提出的判決要求——判處6.5年監禁及32500新元罰款,因此在此次判決之後他的保釋金也從11.5萬新元增加至了15萬新元。
對於此案涉及的法律後果則是——任何因貪污罪被判有罪的人最高可處以10萬新元的罰款和最長五年的監禁或兩者兼有;而妨礙司法公正的最高刑罰則是七年監禁或罰款或兩者並罰。
參考資料:
1. 6.5 years' jail for cop who took S$32,500 in bribes from gang members, shielded them from police action, todayonlin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