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歲主婦指丈夫2次對她施暴後,帶4個孩子離家,怎料丈夫之後在給孩子的手機上安裝追蹤應用程式,9天內打165通電話騷擾妻子,甚至在孩子學校外鬧事,罵妻子連狗都不如。
《新明日報》報導,根據離婚判詞,現年37歲的家庭主婦在2009年5月,與大17歲的男子(管理顧問)結婚,2人婚後育有4名還在上學的孩子。

妻子聲稱遭家暴,向法庭申請個人保護令。(檔案示意圖)
妻子稱丈夫在2019年7月8日和2021年2月19日對她施暴,她遭遇第二次家暴後當天,帶著孩子離家。
妻子同月24日申請個人保護令,並獲得緊急保護令(Expedited Order),隔月發離婚令狀(writ for divorce)給丈夫。
不過,妻子指丈夫之後繼續騷擾和對她動粗,當中包括在去年2月25日,丈夫將孩子的書包交給她,她發現書包里有一台安裝了追蹤應用程式的手機。
妻子也指丈夫在去年3月,兩次與她同時出現在地鐵站,兩人一次在電動扶梯上發生肢體衝突,丈夫搶過妻子的手機,導致妻子差點跌倒,還抓傷自己。
不僅如此,妻子也指丈夫於去年2月20日至4月7日間,在9天內打了165通電話給她,甚至發簡訊騷擾她。
妻子也指丈夫去年4月21日在學校鬧事,丈夫在學校從司法人員(process server)手中接過離婚文件後,向在場的妻子發飆。
丈夫質問妻子說:「你是人還是狗?不,你連狗都不如!」,還失控地在學校職員面前下跪。
法官認為,妻子有傷勢的照片以及醫藥報告為證,說話具說服力,指丈夫確實有向妻子施暴,最後批准她的個人保護令的申請。
沒寫信提出申請
丈夫破產稱需得到官方受託人的同意,才能聘請律師,但卻被妻子揭發,根本沒寫信提出申請。
妻子在去年2月24日申請個人保護令,但丈夫多次要求將案件展期,原因包括自己是破產者,稱需得到官方受託人(official assignee)的同意,才能聘請律師。
案件拖至去年9月22日審理後,丈夫向法官稱已寫信給官方受託人,結果遭妻子揭發,指丈夫在說謊。
丈夫反駁妻子,指妻子的傷勢是自己造成的,也否認騷擾妻子,稱妻子沒有接電話,他因擔心對方才會一直打電話給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