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一名28歲女子因在無證場所非法圈養動物以供銷售,被判處監禁並處以罰款,這是此類案件中的首例。
吳秀婷(Ng Siew Teng,音譯)及其34歲的丈夫林卡倫(Callurn Lim,音譯)於2023年12月27日被捕,兩人涉嫌參與一項從馬來西亞非法進口幼犬並在新加坡銷售的計劃。
國家公園局(NParks)在周二(9月15日)的一份新聞稿中表示,移民與關卡局(ICA)官員在兀蘭檢查站進行隨機檢查時,在兩人一名朋友的車輛後備箱中發現了五隻被走私的兩個月大博美幼犬。
該名23歲的朋友裴布萊恩(Bryan Peh,音譯)被發現受該夫婦指使,將幼犬從馬來西亞走私到新加坡銷售。
其中兩隻幼犬被放在寵物運輸箱內,而該運輸箱又被放置在一個塑料儲物箱中,箱內還擠著另外三隻幼犬。
國家公園局表示,這些幼犬在狹窄且通風不良的環境中運輸,遭受了不必要的痛苦。
此外,所有五隻幼犬的犬細小病毒(Canine Parvovirus)檢測結果均為陽性,這是一種具有高度傳染性的疾病,可能導致狗嚴重患病甚至死亡。

經過調查,國家公園局發現這對夫婦在住所內圈養非法進口的幼犬,並在Instagram上發布廣告。
他們還在組屋底層(void deck)與潛在客戶進行看狗交易。
在2023年10月至12月期間,他們共售出21隻幼犬,獲利約2.1萬新加坡元(約1.65萬美元)。
吳某和林某承認違反了《動物與鳥類法》下的五項指控。
吳某於8月5日被判處監禁19周零3天,並被罰款5,000新加坡元。其中,在無證場所圈養動物銷售的行為被判處監禁3天及最高額度的5,000新加坡元罰款。
林某於9月11日受到了同樣的判決。

同類罪行的最高刑期
在另一宗案件中,一名33歲男子於8月17日因在無證場所圈養動物銷售被判處兩周監禁,這是目前此類行為的最高刑期。
桑德拉·潘迪安(Sundra Pandian,音譯)曾為一個跨國團伙擔任跑腿,該團伙將動物從泰國經馬來西亞走私進入新加坡。潘迪安在住所內圈養了13隻走私動物。
他會將進入新加坡的走私動物帶回住所,直到找到買家為止。
此案還涉及25歲的周志豪(Chow Chee Hoe,音譯),他利用包括潘迪安住所等多個場所作為寵物店銷售走私犬。
他通過從潘迪安處接收動物並將其賣給新加坡潛在買家,促成了走私動物的銷售。
在收到公眾舉報後,動物與獸醫服務局的官員在周某試圖銷售兩隻走私犬時將其逮捕。

國家公園局在檢查後從潘迪安的住所沒收了14隻動物,包括12隻不同品種的狗(其中包含潘迪安自己的羅威納犬)以及兩隻英國短毛貓。
這些動物被關在籠子和寵物運輸箱中,在服務陽台上堆疊高達三層,每次被關押約兩到三周。
國家公園局表示,它們僅在極短時間內被放出進行運動或清理籠子。
此外,部分動物被限制在限制活動的狹小空間內,遭受了不必要的痛苦。
其中一隻狗檢測出感染了犬細小病毒,部分動物在出現健康問題後需要接受獸醫治療。
潘迪安承認違反了《動物與鳥類法》下的九項指控,被判處監禁24周。其中,在無證場所圈養動物銷售的行為被判處監禁兩周。
周某於9月1日承認違反了一項《動物與鳥類規則》,被罰款4,000新加坡元。
遏制對走私動物的需求
國家公園局強烈建議潛在寵物主人從動物救助團體領養寵物,或從持有執照的寵物店購買。
局方表示,不應從在社交媒體或在線平台經營的無證賣家處購買寵物,因為這些動物的健康狀況可能是未知的。
此外,這些動物的繁育過程可能不符合國家公園局對持牌繁育者和寵物店所要求的動物健康和護理標準。
國家公園局指出,走私動物的健康狀況通常較差,因為它們經常在狹窄且通風不良的環境中被圈養和運輸。
在某些情況下,為了減少噪音和活動以避開當局檢測,動物會被大量使用鎮靜劑,這可能導致健康惡化、受傷甚至死亡。
走私動物還可能攜帶傳染病,威脅到本地野生動物、寵物以及人類。
「寵物主人、企業和公眾共同承擔著維護動物健康與福利的責任,不應增加對非法進口動物的需求,」國家公園局表示。
「協助將寵物非法進口至新加坡的買家也可能被起訴。」
國家公園局強調,新加坡對非法貿易和進口動物採取「零容忍」立場。
「國家公園局與合作夥伴機構密切合作,共享信息以協助偵破案件,並在檢查站開展定期行動,加強對動物走私的監控和威懾。」
「同時,國家公園局也會定期監控實體和在線市場,並對違規者採取適當的執法行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