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顯揚向新國高庭申請 調查李光耀前私人律師

2021/02/05   •   3248閱
李光耀次子李顯揚與女兒李瑋玲向新加坡高庭申請,要求新加坡律師公會委任紀律審裁庭調查前私人律師柯金梨的行為。此舉涉及對李光耀遺囑及林學芬涉嫌不當行為的調查,引發對李光耀遺囑完整性和律師倫理的討論。涉及2019年的投訴調查仍在進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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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5日訊)新加坡已故建國總理李光耀次子李顯揚和女兒李瑋玲向新加坡高庭提出申請,要求指示新加坡律師公會向大法官梅達順申請委任紀律審裁庭,正式調查李光耀的前私人律師柯金梨。

根據《今日報》取得的法庭文件,身為李光耀遺囑執行人兼信託人的李顯揚和李瑋玲是在去年9月21日針對新加坡律師公會,向新加坡高庭提出申請。新加坡高庭法官本月1日閉門審理這項申請。

他們的申請提到,調查委員會已經就2019年三項針對柯金梨的投訴展開調查。他們要求新加坡高庭指示新加坡律師公會向大法官梅達順申請委任紀律審裁庭,正式針對柯金梨的行為展開調查。

被問及投訴內容以及調查結果時,新加坡律師公會表示此事仍在審理中(sub judice),該會無法置評。

李瑋玲早前曾指柯金梨違反身為李光耀私人律師的職責,並指她針對李光耀在2013年12月簽署最終遺囑之前所發生的事撒謊。

柯金梨是李光耀已故妻子柯玉芝的侄女,也是李及李律師事務所的管理合伙人。她負責在2011年8月到2012年11月2日之間,先後為李光耀草擬了六個版本的遺囑。李光耀的第七份遺囑成了最終遺囑。

李光耀的遺囑原本有一項拆除條款,註明女兒李瑋玲有權在他逝世後繼續住在歐思禮路38號,她搬離後才拆除房子。這項條款出現在第一份遺囑里,但從第五份遺囑中刪除,最終又出現在李顯揚妻子林學芬有份參與的最終遺囑里。

三司特別庭在去年11月裁定,林學芬在處理李光耀遺囑時行為不當,因此吊銷她的律師執業執照15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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