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圖:Facebook/SCDF
去年在武吉巴督巴士轉換站導致兩輛巴士相撞、釀成14人受傷的肇禍巴士車長被判坐牢六個星期和吊銷駕駛執照五年。
66歲的被告Loo Eng Chai對魯莽駕駛導致六人受重傷的控狀認罪,另一項導致八人受傷的控狀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慮。
根據我國法律,因魯莽行為導致他人重傷的最高刑罰是坐牢兩年、罰款5000元或兩者兼施。
控方指出,被告承認過失且有悔過之意,加上沒有前科,因此要求法官判處被告坐牢六到八個星期,以及吊銷駕駛執照五年。
此外,控方沒有要求被告賠償,因為被告無力償還。
被告在案發後已被解僱,目前從事清潔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