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連續三天出現旅客攜帶未據實申報或未申報現款案件

本地連續三天出現旅客攜帶未據實申報或未申報現款的案件,總額將近50萬元。四名旅客在機場和遊輪中心通關時被移民與關卡局人員攔下。
移民局在社交媒體Facebook貼文說,當局在上個月4日至6日間,連續三天分別在遊輪中心和樟宜機場,從四名旅客的行李中查獲未據實申報或未申報的新元和外幣,貨幣總值49萬1800新元。
根據我國憲法,任何攜帶總價值超過2萬新元或等值貨幣的旅客必須在出入境我國時申報金額,否則將面臨高達5萬元的罰款,或最長三年的監禁或兩者兼施。當局說所有案件目前已交由警方跟進。
與此同時,移民局也在今年1月到10月間,在兀蘭和大士關卡查獲將近4700起通關時未申報關稅和消費稅的個案,所追討回的關稅和消費稅總額達1萬4190元。
當局指出雖然多數個案同菸草有關,但有28%的個案涉及窗簾等家居用品和裝飾品,名牌包包、鞋子和皮帶等。
當局說違例者被罰款的總額超過14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