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徐芳達。(圖:沈思宇)
國家發展部長、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副主席徐芳達表示,當個人或金融機構在特定情境下違反條規時,金管局將以公平與專業的態度決定應對方式,不因對方是本地或海外機構而有所差別。
上星期五(4日),有九家金融機構在30億元洗錢案中,因違反金管局的反洗錢和打擊恐怖主義融資相關規定,被金管局罰款總計2745萬元。
徐芳達昨天(9日)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處理違規事件的關鍵在於衡量違規行為的嚴重性,並根據實際情況決定適當的處罰措施。金管局強調,所有決定必須建立在公正、透明與專業的基礎上,以確保公眾對金融體系的信任不受影響。
「我們在面對個人或則是銀行在一些情況底下沒有符合條規的時候,要怎麼樣應對這樣的情況?金管局在決定處罰的時候,要以一個公平,專業的方式做出這樣的決定,而不是說這個是海外集團或者這個是國內集團。這個不是一個因素,最重要的考量是它們沒有符合條規的嚴重性和所需要的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