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名67歲被告承認兩度非禮案發時僅13歲的孫女。
新傳媒英文新聞網CNA報道,被告前天(4日)在法庭認罪。案發時孫女與被告同住在一個屋檐下。
案情顯示,孫女首次遭非禮是在2024年6月。當時她因肚子痛請被告幫忙揉肚,被告撩起孫女的上衣照做,隨後將衣服繼續上推非禮她。
孫女當場呆滯,最終因感到不適出言制止,被告隨即收手。
同年9月,孫女在被告家中客廳席地而坐時,被告突然靠近擁抱她,將手探入其上衣及內褲內,隨後撩開衣物進一步對她進行性行為。
孫女震驚之下奮力推開被告,躲進廁所等待父親下班回家。但由於廁所內悶熱難耐,她未待父親歸來便提前走出廁所,結果遭被告再次上前擁抱。
當晚,孫女將遭遇告知母親,母親於兩日後帶她到警局報案,被告當日被捕。
控方指出,被告身為祖父本應為孫女提供安全庇護,卻利用對方的信任兩度犯案,促請法官判處被告23至28個月監禁。
非禮14歲以下孩童罪名一旦成立,被告最長可被判五年監禁、鞭刑、罰款,或任何組合的刑罰,若被告與受害人存在親近關係將加重刑罰。由於被告已年過50歲,依法免於鞭刑。
本案將於9月22日下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