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4歲女生欲購買倉鼠,賣家卻對女生起貓貓之意,把女生帶回家,向她襲胸,還用下體摩擦對方下體,昨日被判入獄3個月又兩周。
現年23歲的被告林偉毅(譯音)面對一項猥褻未成年者,觸犯兒童與青少年法令的控狀,早前審訊罪成。
法官下判說,受害者未滿16歲,被告罪行嚴重。法庭判刑須考慮受害者的年齡、脆弱性和所蒙受傷害。本案判刑的考量是如何起阻遏作用,因此不傾向於緩刑監視。
法官指,被告看起來沒有悔意。但法庭意識到被告的精神問題,以及被告年齡相對來說還很小,因此在判刑時會考慮這些因素。
法官判處被告監禁3個月又兩周,批准被告本月17日開始服刑。
現年16歲的受害者案發時念中二,被告案發時和女友住在女友親戚的家。
2019年5月,受害者通過網購平台向被告購買倉鼠。當時,被告問受害者年齡,受害者稱自己15歲。
7月19日,受害者再次通過網購平台買倉鼠。被告從她的聯絡號碼知道,對方就是上一次向他買倉鼠的女生。
7月26日,傍晚約5時,受害者到裕廓西一座組屋拿倉鼠,被告把她帶回家。被告稱家裡有人,不想讓別人看到她,要女生進去房間。
被告關上房門,把裝在盒子內的4隻倉鼠遞給受害者,受害者付被告8新元(約24令吉)。
後來,他們在房間聊天,被告想抱女主,女生沒答應。儘管如此,被告抱著女生,還觸摸她胸部。被告還把女生推倒在床上,並壓在她身上,摸她胸部。被告還用下體摩擦她下體。之後,被告向女生索性,遭女生拒絕。
後來,受害者表示自己必須離開,被告叫她不要告訴任何人。受害者把事情告訴父母,父母和她一起去報案。
被告律師求判緩刑監視,律師早前求情說,被告是初犯,有重鬱症病歷,案發時才21歲。被告己成功申請進入大學念書,希望法庭能給被告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