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婦女搭電梯沒戴好口罩,面對一名女公眾提醒後竟惱羞成怒,不但破口大罵,還往對方臉上吐痰,再扯對方頭髮、抓手臂。
被告是55歲的連雪春(譯音),面對7項包括蓄意傷害以及對他人動粗等控狀。
案情顯示,被告今年5月22日晚上8時24分,在馬西嶺地鐵站附近的天橋搭電梯。被告的口罩沒遮蓋鼻子,因此同電梯的46歲女受害者好心提醒她,結果反遭她臭罵一頓。
被告越罵越氣,接著就直接脫下口罩,並在走向地鐵站的路上,一直謾罵對方,她不僅辱罵受害者及其父母,之後甚至往對方臉上吐痰。
受害者氣得動手掌摑被告,被告不甘示弱一把扯住對方的頭髮,還抓傷對方的右手臂、打她的右臉。有公眾見狀上前將兩人分開,被告的行徑被地鐵站的電眼拍下。
受害者事後到陳篤生醫院接受治療,她臉上擦傷,獲3天病假。被告昨天被判坐牢4周罰款2200元。
控方在陳詞時指被告在疫情期間不戴好口罩,還往對方臉上吐痰,她在地鐵站內犯罪,在公共場所製造騷亂,有必要嚴懲,求法官判她坐牢4至5周。
控方表示,被告故意犯罪,吐痰是極為挑釁和具侮辱性的行為。受害者提醒被告戴好口罩,但被告的反應卻過於極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