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了確保低收入員工的工資增長高於薪資中位數的增幅,全國工資理事會建議僱主為總月入少於2000元的員工提供4.5%至7.5%或者70元至90元的加薪,視何者為高。
工資會周五(10月29日)下午公布工資指導原則時指出,定下70元至90元的最低加薪幅度,是為了確保最低收入群體能夠獲得更高的加薪比率。工資會也籲請僱主,為收入相對更低的員工,提供更高的薪資增長百分比。
這是工資會第一次用總月入作為低收入員工的基準點。去年工資會發布補充工資指導時,將低收入定義為基本月薪少於1400元。
員工總月入包括基本薪金、加班費、佣金、津貼和雇員公積金,但不包括俗稱第13個月花紅的常年工資補貼、其他花紅和僱主公積金。
工資會也說,業績良好而且收入呈健康增長的僱主,應該儘可能達到加薪範圍的上限,正在恢復中的企業則可以考慮該範圍的中低端。
至於那些仍面對不景氣的行業及企業,工資會建議準備凍結或者繼續凍結全體員工薪金的僱主,為總月入少於2000元的員工提供50元的加薪。至於有意減薪的僱主,工資會建議他們改為凍結這些員工的薪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