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單位電源被切斷 車行老闆爆粗打兩人

2019/11/07   •   1952閱
車行老闆因單位電源問題,毆打管理層常務董事及保安,最終被判罰款6000元。案件涉及電源問題、挑釁言論和肢體暴力,並涉及被告有犯罪前科。本案揭示了因小事可能引發的嚴重肢體衝突以及法律的制裁。

(新加坡6日訊)車行老闆不滿租下的公司單位電源被切斷,竟毆打管理層常務董事的胸口,還拳打保安的嘴巴7次,被判罰款6000元(1萬8000令吉)。

被告是47歲的鄂圖曼,案發時是一名高級市場分析師,同時經營許多生意,並為車行公司租下了位於義順一帶的North Spring Bizhub的其中一間單位,作為汽車展廳。

受害人則是North Spring Bizhub的常務董事陳明傑(46歲)和保安拉賈(24歲)。

/www/orgs.pro/web/images/image/1604/16043489.avif

保安和管理層董事在辦事處被打。

案情顯示,今年1月18日下午3時,被告的公司單位突然發生電流跳閘,他因此吩咐其中一名職員到管理層詢問,要求恢復電源供應。職員的要求被拒,理由是因為該單位沒把相關文件提交給新能源服務公司。

被告得知後不滿,氣沖衝到管理層的辦事處與辦事處的職員起爭執,他不但拍打桌子,還開始大喊大叫。

這時,陳明傑上前叫被告冷靜,請他稍後再回來討論這件事,怎料被告竟沖向陳明傑,往他的胸口揮一拳。

被告不斷挑釁陳明傑,向他爆粗口,還不停地走進出辦事處敲打大門。

由於拉賈在辦事處的門外等候,被告走出辦事處後,質問對方在看什麼 。

拉賈不理會,怎料被告竟拳打他的嘴巴7次,導致拉賈撞到後邊的玻璃面板。

根據醫藥報告,陳明傑的胸口出現紅腫的印記,拉賈的嘴唇上方出現一公分的撕裂傷。

控方表示,被告有案底,曾在2001年向公務員爆粗口,他也曾在2005年涉打搶入獄。被告認罪後,被判罰款6000元。(人名譯音)

及時獲取本站更新:

設為 Google 偏好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