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30日訊)被指因擔心狗狗咬傷新生兒,又找不到人領養,狗主夫婦讓狗安樂死的做法掀爭議,非盈利動物福利組織日前入稟法庭,指他們違反領養協議,要求賠償。
《新明日報》日前報道,非盈利動物福利組織Exclusively Mongrels Limited(以下簡稱EML)董事顏程偉醫生於本月6月在面子書上發布貼文 ,指一對夫婦領養了一隻小狗,卻在沒有聯繫EML的情況下單方面決定將健康的它進行安樂死。
狗主夫婦給出的理由是小狗日前咬了一名小女孩以及狗主人,擔心對剛出生的寶寶有危險,為小狗尋找新家也不成功。

Loki於2017年被夫婦領養回家,夫婦被指在沒有聯繫動物福利組織對的情況下單方面決定將健康的它進行安樂死。(面子書照)
EML前日再度發文,表示在本月18日向小狗Loki的主人提出訴訟,要求對名譽損失進行賠償,以及加重賠償和懲罰性賠償。
根據索賠狀,2017年12月14日,訴方和辯方簽署了領養協議,根據領養協議,辯方已承諾會負起全責照顧小狗Loki,並同意不會將它拋棄或安樂死。
此外,辯方也曾同意如果無法提供照顧時,需要聯繫訴方,訴方可以協助另尋領養者。EML指出,狗主人並沒有聯繫他們以助Loki尋找新家,直接將它帶到寵物醫院進行安樂死。EML是通過第三方得知Loki的死訊。
索賠狀提到,辯方對遵守領養協議的態度輕率,違反領養協議,剝奪了一條生命,應給予懲罰性賠償,對辯方和其他領養者予以嚇阻和警告。領養或照顧寵物是一項終身責任,不應掉以輕心或輕易推卸。
EML指出,其為一非盈利動物福利組織,為獲救的狗提供安全可靠的領養家庭,而狗主人的行為損害了他們的名譽。
記者聯繫到EML的代表律師,他受訪表示,已在本周三(27日)傍晚向狗主人發出傳訊令狀和索賠狀。
狗主人需要在收到傳訊令狀和索賠狀之後的22天內提呈答辯書。他透露,暫時還未收到狗主人的回應,對方也沒有聯繫。
為籌備7500元(2萬2500令吉)的律師費,EML於上周二(19日)在面簿發布眾籌活動,短短兩個小時內就籌到數額,而負責幫EML打官司的律師團隊決定將全額捐回EML,讓更多的動物受到幫助。
EML董事梁錦翔表示非常感謝Eugene Thuraisingam LLP律師團隊的善舉。他透露,這些資金將用於EML負責照顧的流浪狗。
主人後有最終決定權
獸醫唐汶耀表示,主人向獸醫諮詢後有最終決定權。
他指出,通常獸醫會和主人討論選擇方案,例如對寵物進行培訓、重新安置、服藥,或專門飲食來提升寵物的穩定性,如果寵物危害人類以及其他動物的健康和安全,並且不能接受合理的訓練或找到新的寄宿家庭,那麼可以進行安樂死。
獸醫也會對寵物進行評估和測試,看主人的說法是否成立。
同時,寵物的健康問題也會在考量之內,如果獸醫不同意,也可拒絕進行手術。
防止虐待動物協會(SPCA)網站指出,每月會收留多達200隻遺棄寵物,他們會對寵物進行評估,看哪些適合安樂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