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網友申訴購買貼有押金標籤的飲料卻在回收飲料罐時卻無法取回押金。(圖:張先生)
有消費者申訴,購買貼有押金標籤的飲料時被收取額外0.10元,但回收飲料罐時卻發現無法取回押金。原來有關產品根本未註冊,男子呼籲民眾要保留收據,以留下證據。
事主張先生星期四(8日)接受《8視界新聞網》訪問時說,他9月29日在宏茂橋10道一家便利店購買飲料,店家收了他0.10元押金。
不過,當他嘗試通過回收機退還飲料罐時,
飲料罐卻被回收機拒收,顯示有關條碼沒有註冊,因此無法取回押金。
「飲料上貼有0.10元押金標籤,不代表消費者就一定能取回押金。」
他也說,事後已向國家環境局反映情況。環境局隨後聯繫他,表示飲料瓶罐退費制營運公司會就退款事宜與他聯繫。
押金標籤須有符合規定條碼
負責飲料瓶罐退費的非營利公司BCRS,在答覆《8視界新聞網》詢問時證實有關產品並未註冊,所貼的標籤也未經批准,不符合退費資格。
公司表示已聯繫相關生產商,要求採取必要的糾正措施,包括召回未註冊的產品。
BCRS進一步解釋,根據飲料瓶罐退費制,已註冊的飲料產品可以使用獲批准的押金標籤貼紙,這項安排主要適用於無法修改原有包裝設計的產品。
「有關標籤必須通過指定供應商取得,並符合押金標誌和條碼的相關規定。」
營運公司指出,如果飲料罐沒有符合規定的押金標誌,或沒有在營運公司註冊的條碼,回收機就會拒絕接收。
如果消費者遇到貼有押金標誌、條碼完整,而且沒有被壓扁的飲料瓶罐,卻遭回收機拒收,可電郵至[email protected]求助。
BCRS早前也宣布,將逐步推出數碼退款平台,協助那些使用回收機時遇到交易問題的公眾簡化退款流程,並提升回收機的運作表現,從而改善消費者的使用體驗。
公司提醒,消費者須提供產品、條碼的清晰照片,以及購買地點,以便營運公司核實產品資料,並提供相應協助。